強者生存,還是弱者生存?物競天擇,天由誰擇?

強者生存,還是弱者生存?物競天擇,天由誰擇?

王建平:每日一文:《物競天擇,天由誰擇?》

嚴復譯著《天演論》出版,是當年中國思想界的重大事件,造成巨大的影響,此後,"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成為人們的普遍認識,《天演論》著力表達了達爾文進化論思想,人們至今沒發現其核心理唸的重大錯誤。天演論的核心是"天",天就是自然,是與眾生命和人無關但又不得不遵循的客觀自然,物競天擇的意思是:生命與物、生命與生命、物與物的競爭結果由至高無上的客觀自然來裁決,由自然來選擇勝利者。自然與生命的關係是壓倒性關係,自然不變,只是生命在變;自然選擇生命,生命無法選擇自然;自然改變生命,生命無法改變自然。生命是我們,自然是什麼?是不可知的盲區?是默認的不變的存在?是人的經驗和認識構造的事實空間?我們清楚自己,但自然的奧秘我們絕對不知,人在這種盲目的半知不解的邏輯下推論出"物競天擇",實在太過輕率,天擇我們,天由誰擇?

如果物競天擇是生存的基本法則,那麼"物競"就是正當的、正義的和必然的,叢林法則的弱肉強食就是鐵律,這樣,人世間的戰爭、殺戮、災禍、苦難都是合理的;人之間你戰勝我、我戰勝你、生靈塗炭、你死我活都是正常狀態;人群中兇狠、惡毒、欺騙、陰謀、私慾、貪婪、暴戾……等所有人性惡都有了存在的根據,人類就必須奉行生存競爭邏輯模式才能生存,人類將永無止境地競爭下去,能改變的只是競爭的方法與規則問題。物競的盡頭是什麼?只擇下誰也戰勝不了誰的強者們繼續更猛烈的撕殺下去,競爭不可能終結,生命得到的結果就是一路血腥的爭奪、傷痛與苦難……人類千萬年來已經飽嘗了這種滋味。

物競的理由是天擇的需要?既然我們不知道"天"是什麼,我們就更不知道"天"需要什麼,怎麼肯定競爭的勝者是天選擇的?怎麼斷定這種競爭是"天"需要的?並且,生存下來的就是符合生存要求和生存目的的理想存在者嗎?生存是競爭的根本原因和根本目的嗎?這些問題的漏洞事實上已經闖下大禍,禍及生命存在,禍及人類世界,禍及我們的子孫後代。

是否有一個不只面對人類、對萬種生命都完全相同的客觀世界?每種生命體都只感知到它能感知的世界,這眾多不同生命體感知的世界在哪裡組合成一個客觀世界?不會在人這裡吧?其他生命體同意嗎?為什麼不以蝙蝙的感知世界為準來界定客觀世界?客觀世界以誰的感知標準為準?如果我們認定的與我們的意識與意志無關的、我們不可知的客觀世界就是"天",天有意製造一個紛亂的、衝突的、分裂的、不穩定的存在嗎?自然的規律就是為了製造強者和適應者嗎?如果自然不是有意,那自然為什麼無意?……唯物主義的客觀世界完全不能自圓其說,所謂的客觀世界也就是人感知到並經過精神意識加工的世界,把這個世界強加到所有的生命體頭上,既是自作多情,更是荒唐可笑。

與其說是人類感知到的世界選擇了人類,還不如說是人類感知到並選擇了這個世界,而且,人是感知為目的並不是以生存為目的來選擇這個世界的,如果僅為生存,人只會選擇簡化自己、減少生命代謝活動、儘量把生存運動低級化,儘量把感知活動弱小化,這才符合長久生存、可靠生存和有效生存的目的。而人類及其他所有生命的活動形態與生存的策略恰好相反,所有的生命體都在擴張自身和儘量加大活動空間,這證明了生命的目的不是生存。生命體之所以不惜一切發展和進化,是因為感知欲的驅使,是感知無限性的需要,以競爭生存來解釋生命的活動行為是錯誤的,生命在擴張感知而不是為了生存。在各種感知活動中,感知力強盛者存在了,感知力弱小者消失了,這不是天擇的後果,這是感知選擇的後果,是感知構成的新形態,這形態與生存理念無關。況且,感知強者並不等於生存的強者,生存的強者則不是感知的強者。科學研究已發佈報告:"研究人員研究了500萬年以來的許多軟體動物物種,其中腹足類如海蝸牛和雙殼類如牡蠣幾乎不會滅絕。他們將299種已經滅絕的物種與腹足類、雙殼類等不易滅絕的物種進行了對比研究,發現不易滅絕的物種有一個共性——懶得動,代謝率低。那些已滅絕的物種代謝率普遍較高,不易滅絕的物種則往往是生存能量需求較少的。"代謝率與感知力成正比,如此一來,不是高者生存,而是低者生存;不是強者生存,是弱者生存。(人類不要心存僥倖,下次要滅絕的可能就是代謝率越來越高的你)。以生存與否來證明競爭的成敗顯然荒謬的,因為生命體激烈活動的目的本就不是為了生存。

物競天擇是一種表象,適者生存是一種假象。這一切不是造化弄人,是感知在弄人,感知運動造就了這一切,而人硬要使用生命理念來解釋,結果必然一頭撞在南牆上。

生命的變化不是天演而是自演,它們(包括人類)都只是感知的產物,是生命、特別是人自己演化出了這個多彩的世界。這個世界是人自己的投影,是專門表達給人類看的。懵然無知的人類不領情,竟把自己演化出來的世界硬塞給上帝和客觀,還一頭霧水地大張著痴迷的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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