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頭族罰單”是張及時的交通安全警示單

文丨圳論評論員 趙強

開車玩手機的危險性,現在為越來越多的人所知曉,不僅要受到嚴厲的交通處罰,還有很多人建議要將針對這種違章行為的處罰升格到刑罰。行人走路玩手機,其交通危險性其實也不小,有報道顯示,即便是在一個小縣城,一年因為行人低頭看手機引發的交通事故就高達200多起。然而,對於“低頭族”的處罰,常常陷入處罰的“盲區”,只能以批評教育為主,警示的效果大打折扣。

不過,新年伊始,傳來了“好消息”。1月14日上午9點24分,在浙江溫州市區學院路口,交警對斑馬線上的“低頭族”市民胡女士現場開具了一張10元的處罰罰單。這也是《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今年元旦開始實施後,行人在斑馬線上看手機被處罰的首張罰單。

“低頭族罰單”是張及時的交通安全警示單

這張罰單是不是全國“首張”尚未可考,但肯定不是全球首張。早在2017年,美國夏威夷州首府檀香山市政當局就於10月25日起執行新規:過馬路時玩手機者將被課以罰款,初犯者會被罰款15至35美元,再犯者將會被罰款75至99美元。而在澳大利亞,繼墨爾本在2014年開始對玩手機等不好好走路的行人進行罰款之後,面對日益增多的行人安全事故,澳大利亞行人委員會(The Pedestrian Council of Australia)在2018年也撰寫了一份提案:建議對行人在過馬路時玩手機處以200澳元的罰款。可見,對行人玩手機開出罰單,有先例可循。

研究表明,邊玩手機邊走路,平均速度會減慢16%至33%,大腦注意力分散,就很難留意路況。玩手機撞牆掉坑已經成為屢見不鮮的生活場景,發生交通事故的幾率明顯增大。“低頭族”成為道路交通安全的“隱患”,是世界性新問題,對其進行規範、整治已經是全球共識。溫州開出了“低頭族罰單”,說明很多地方開始採取進一步實際行動,對這一新型交通難題提出更有效的解決方案。

“低頭族罰單”是張及時的交通安全警示單

近幾年,各地的交管部門為了讓“低頭族”好好走路,也是煞費苦心。江蘇的蘇州、泰州、宿遷、鹽城等地交警啟用了一種地面式的“人行紅綠燈”,把紅綠燈裝到行人腳底下,只為引起過馬路行人的注意;濟南上馬了聲光電系統,對不按照信號指示通行的人員進行語音警告;深圳交警則在2017年4月開始試用“智能行人闖紅燈取證系統”,對行人進行不間斷地“刷臉”監管,並對認定違法的行為人面部和身份證部分打上馬賽克後對社會公示……

新招頻出,只為提醒“低頭族”注意交通安全。但規範任何不良行為,都須剛柔並濟。除了眼花繚亂的柔性手段之外,開張罰單,更能助長記性。

相對於國外的處罰金額,10元罰單,金額偏小,其意義不在懲戒,更多的是警示。但是如果因為行人過錯引發後果嚴重的交通事故,在我國真的會負上刑事責任。2017年5月27日晚上8時左右,在廣州中山火炬開發區中山六路的人行橫道線上,一名女子一邊低頭看手機一邊闖紅燈過馬路,結果與一輛摩托車迎面相撞,導致摩托車司機倒地死亡,最後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處這位“低頭族”女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試想,假如這位女子早些受到諸如罰單這樣的警示,或許走路時就會謹慎一些,悲劇就有可能不會發生。

“低頭族罰單”是張及時的交通安全警示單

由此而言,“低頭族罰單”是張及時的交通安全警示單。等到“低頭族”明白這份警示的意義,就會感謝這張罰單的教導。在人們對手機越來越依賴的時代,期待能有更多的地方實踐,總結更多經驗後推動相關立法進程,用層級更高的法律法規將“低頭族”納入交通安全警示區,是莫大善舉。

與此同時,我們每個人也當牢記:沒有什麼微信、短信值得在過馬路時冒著生命危險去讀取,“低頭族”可能是你,是我,每個人都當自覺自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