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平乡:悬挂国旗有规定,破损褪色要更换

国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标志,绝不容有错。使用半旗的方式是对国家和人民的不尊重,而且悬挂破损的国旗也是有损国旗和国家尊严的。

近日,小编经过平乡县平乡镇西郭桥村时,发现便民服务站悬挂着一面国旗,这面国旗破败不堪在随风飘扬,而且国旗的颜色已经不再是鲜红的色彩,若不仔细查看,都看不到国旗上的五角星,“如此看来这面国旗悬挂的时间应该不短了。

每天从这里路过的张先生说:“悬挂国旗是一种爱国的体现,但是现如今却发现一些悬挂的国旗由于管理不到位,出现破损和褪色,这样有损国旗威严,有损国家形象的事情,实属不该。”

邢台平乡:悬挂国旗有规定,破损褪色要更换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是国家尊严的体现,在公共场所悬挂国旗可增强市民尊重国旗、热爱祖国的感情。但悬挂污损国旗非常不严肃。

悬挂的国旗,长时间不保护、不收回,每天风吹日晒,有些破损了也不更换,很不合适。这不仅是对国旗的不尊重,也是一种不文明行为,对整体环境面貌也有影响。

邢台平乡:悬挂国旗有规定,破损褪色要更换

悬挂国旗究竟有什么规范?小编就此查询了相关法律。早在1990年10月1日,我国就颁布实施了《国旗法》。《国旗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升挂国旗的,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据此来看,平乡镇西郭桥村便民服务站悬挂国旗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国旗法》的相关规定。在 2009年10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回收处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的回收,按照 单位管理 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由本单位机关党委或工会负责;学校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农村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其他组织和社区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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