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該怎麼發?HR必須瞭解的3種發放形式!


年終獎該怎麼發?HR必須瞭解的3種發放形式!


又到了年終,職工們翹首等待了一年,就是盼著年末的年終獎。這不僅是老闆對員工最實在的犒勞方式,更是年末年留人的有效手段。但是為了留人,HR和管理者總是在年終獎的發放問題上耍手段。年後發、分歧發等手段層出不窮。

年終獎該怎麼發?HR必須瞭解的3種發放形式!

接下來我我們就來看一下年終獎到底怎麼發?HR最常用的3種發放形式具體有哪些特點?

一、年終獎拖欠違法

如果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中有明確規定發放年終獎的,則用人單位必須按照約定或規章制度發放。此時,就性質而言,年終獎屬於工資的一部分。因為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1.計時工資;2.計件工資;3.獎金;4.津貼和補貼;5.加班加點工資;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年終獎作為獎金歸入工資的組成部分時,企業必須發放,故推遲年終獎的發放,無異於欠薪。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均已明確規定,工資應當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年終獎該怎麼發?HR必須瞭解的3種發放形式!

二、這3種最常用的發放形式HR必須瞭解!

1.有保證的獎金:

如外企普遍採用的13薪或14薪或更多,只要員工在年底仍然在崗,無論他個人的表現如何,無論公司的業績如何,全員享受,屬於“普惠”,類似於福利性質,表示公司對員工一年來“苦勞”的感謝。這裡的發放規則是全員一致的,是公開的,具體數額就與每個人的基本工資水平相關了。

2.浮動的獎金:

如根據個人年度績效評估結果和公司業績結果,所發放的績效獎金,這時發放比例和數額的差距就體現出來了。通常情況下發放規則是公開的,如某某級別的目標獎(即個人表現和公司表現均是達到目標時對應的獎金)相當於多少月的基本工資(而且級別越高的人獎金佔總收入的比例越高),但對每個人具體的績效評估結果各個企業的處理方法不一樣,有的對全員公開,有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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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紅包:

通常是由老闆決定的,沒有固定的規則,可能取決於員工與老闆的親疏、取決於老闆對員工的印象、取決於資歷,取決於重大貢獻等。通常不公開。民企多見。

不過三種方式是HR們最常用的。具體選擇哪一種,要結合企業的業務性質和需求,綜合考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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