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晒大魚被刑拘,你的朋友圈這些事不能幹

近日,九江濱江路一家酒店老闆在朋友圈炫富曬野生大魚,有網友認出,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胭脂魚。該酒店老闆竟公然回懟:“能吃!”網友舉報後,民警查獲一條長約80釐米、重約6公斤長江胭脂魚,但已被解剖並且冷藏。徐某交代魚是花了300元買的,已因非法收購珍貴瀕危動物被刑事拘留,而販賣者也已落網。

這引人思考,發朋友圈是不是有什麼規則呀?別等某天自己發了一些內容,不小心觸碰到了法律法規,後悔也來不及啦!今天就告訴大家,發朋友圈也有一定的準則,朋友圈有一些內容絕對不能發,千萬別惹禍上身!!!

1 、謠言

對未經核實的信息,不要隨意轉發,更不要故意“杜撰改編”,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對故意傳播、散佈謠言信息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懲。

朋友圈曬大魚被刑拘,你的朋友圈這些事不能幹

朋友圈謠言

2 、罵人

朋友圈罵人違法!朋友圈罵人違法!朋友圈罵人違法!重要的事情說三遍也不夠。

來自四川的趙女士和張女士兩人一開始你來我往地在短信上互罵,第二天,趙女士把辱罵張女士的截圖發到了自己朋友圈。張女士見對方在朋友圈“掛自己”,生氣地把趙女士起訴至法院。

朋友圈曬大魚被刑拘,你的朋友圈這些事不能幹

法院判決趙女士立即刪除其朋友圈相關侮辱性言論,並在朋友圈發佈道歉函至少保留三天,同時賠償張女士5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官表示,由於被告所發佈的微信在原、被告的微信朋友圈中進行了較大範圍內的傳播,使該辱罵、侮辱性言論嚴重影響了原告的正常生活、工作,給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損害,所以被告趙女士理應當向原告張女士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

3、涉黃賭毒以及暴恐內容等違法信息

2016年3月,浙江義烏江東派出所民警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人在朋友圈裡傳播涉及暴恐事件的視頻,畫面場景十分殘忍血腥。接警後,義烏江東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根據群眾提供的微信線索,鎖定嫌疑人李某並將其抓獲。

“翻看她的手機微信,我們發現她的通訊錄裡有近2000個好友,如果這個視頻傳播出去,後果不堪設想。”辦案民警說。李某交代,她是從其他網友那裡得到的視頻資源,看了之後覺得很刺激,能夠吸引眼球,就把它發佈到了自己的朋友圈。李某被義烏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7天。

朋友圈曬大魚被刑拘,你的朋友圈這些事不能幹

4、國家機密或其他單位組織未允許公開的信息

南京江寧開發區一家企業的員工小陳在質檢工作中發現生產線上未發佈的手機配置,便拍了下來發給朋友看,並在同一時間發佈在朋友圈。

當晚,這則信息被傳上互聯網。這款未上市的新款手機花了公司大量時間與精力研發,原定於一週後發佈。但因為陳某的朋友圈信息被大量轉發,產品提前曝光,從而影響了公司的原定計劃。陳某被依法拘留。

我們朋友圈中還有很多內容,來自於我們的“群聊”,需要注意的是,微信群已經開始立法,規範管理。任何發言都要擔負法律責任,尤其是群主,所以請群裡的夥伴們今後發微信一定要注意~

這些內容少在朋友圈曬:

1、 身份信息很多人喜歡在朋友圈曬車票、護照、飛機票等,但這些票據上的二維碼或條形碼都含個人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藉助特殊軟件,能輕易讀取。

2、 具體位置。微信上的“所在位置”功能,可以跟朋友分享你在哪兒,但如果你旅遊、出差的話,也等於告訴別有用心者、小偷“這人不在家”,為他們創造了條件。

3 孩子照片。“陌生人叫出孩子名字搭訕”的新聞屢見不鮮,不法分子很可能是通過父母的朋友圈知道的。家長髮布孩子照片、文字記錄時,無意間會洩露孩子的相貌和姓名。

在這裡,還有一些小方法,也能儘可能為你營造一個安全的“朋友圈”:

1、關閉“附近的人”的功能,讓別人難以定位你的位置信息;

2、關閉“通過QQ號、手機號搜索到我”的功能,慎加陌生人,加好友最好面對面;

3、關閉“隱私”中的“允許陌生人查看十張照片”功能,不給陌生人偷窺自己信息的機會。

快把這份安全使用指南轉給你關心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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