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简单,2018年江苏检察干成了这些大事!

2018年

江苏检察机关围绕省委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善于谋全局、抓重点、干实事,付出了很多艰辛与努力,做成了不少实实在在的事情,推动了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专业化发展,也为全省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检察产品,有了更多的法治获得感。

不简单,2018年江苏检察干成了这些大事!

小编从今年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中作了梳理,带你一睹为快。

1

提请省委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

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检察官的职责定位。

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是检察机关的新增职能。但万事开头难,这项工作也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江苏省委及时给予了有力领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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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2018年5月22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到省检察院调研。

2018年,省委娄勤俭书记先后三次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作出指示。10月22日,娄勤俭书记主持省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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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专题询问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2018年11月2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专题听取并审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次省人大常委会,还组织委员们对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省级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回答委员们的询问并表态,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就司法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促进了在全省上下形成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广泛共识。

2

完成转隶任务实现工作有效衔接

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江苏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要求,于2018年1月底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改革转隶任务,共转编制2914个,转隶检察人员2273人。职务犯罪侦查预防职能划转后,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继续担当起惩治腐败犯罪的职责使命。

省检察院还积极配合省纪委(监察委)制定《关于查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办案衔接机制,推动全省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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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2018年8月22日,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郭文琦到省检察院视察调研。

2018年8月22日,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郭文琦到省检察院视察调研,称赞江苏检察机关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圆满完成转隶任务,反映了省检察院党组政治站位高、大局意识强,也反映了全省检察队伍素质高、作风好。

3

制定出台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关心关注的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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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涟水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送法进企业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作为民营企业大省的江苏,检察机关如何发挥检察职能,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让广大民营企业家有安全感、有投资发展信心,这是我们一直思考并努力在做的事情。省检察院专门组织对近年来办理的涉民企案件进行调研,省院领导带队深入企业了解诉求、问计于企,在此基础上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导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区分罪与非罪界限,慎用人身、财产强制措施,慎重把握逮捕起诉标准,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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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省检察院召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新闻发布会。

2018年12月6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服务民企20条具体意见并进行解读,同时还发布了6个典型案例,为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企案件提供办案和监督指引,受到央视等媒体关注。

“检察院对我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这是挽救了我,挽救了我的家庭,也挽救了我的企业,不仅使我免除了牢狱之灾,还使我的生活重回正轨。”2019年 1月10日,某化工公司法定代表人滕某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表示。滕某因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立案侦查,后经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精准适用法律而“出罪”,检察机关对他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移送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充分感受到司法善意的滕某于是有了这番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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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刘华检察长走访全国人大代表、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丽芬

感受到司法善意的不止是滕某。从维护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坚持精准办案、延伸服务,最大限度地体现司法善意,已经成江苏检察机关的办案自觉。

4

建立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协作平台

“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对保护中华母亲河长江发出了最坚定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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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在南京召开。

江苏检察机关积极谋划立足职能强化长江生态保护的有效举措。2018年9月12日,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在南京召开。会上,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南通8个沿江城市检察院启动了检察蓝长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仪式,建立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协作平台。

此前,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还牵头成立了由47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益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参与的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盟。

2018年,沿江8市检察机关依法合力查办长江非法采砂、污染长江水源犯罪案件90件,着力用检察作为守护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

5

完成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

司法责任制催生专业化办案机制。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是时代发展之趋。

敢于打破传统办案模式,改革要勇于向自己动真刀真枪。

按照中央政法委和高检院部署要求,为提升检察工作职业化专业化水平,2018年2月,江苏省检察院率先在全国全面启动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6月,全省113个基层检察院全面完成内设机构优化工作,其中刑检部门全部实行“捕诉一体”模式,全部撤销侦查监督部门,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到底的原则,实行“捕诉一体”。

改革后,全省基层检察院机构数量从1327个精简为770个,减少41.9%;其中522个综合部门压缩为203个,减少61%,初步实现机构精简、职能优化、办案协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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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全国人大、最高检邀请法学专家看江苏基层检察“捕诉一体”改革。

2018年7月,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最高检联合邀请8名法学专家,前往江苏无锡、苏州检察机关实地调研。率队调研的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钺锋表示,江苏的实践经验值得肯定,这项机制贯彻了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提高了办案质量效率。

6

联合省教育厅开展新时代校园法治共建活动

未成年人成长关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也关系着国家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遵守宪法、崇尚宪法、依宪治国要从娃娃抓起的重要指示精神,省检察院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校园欺凌、毒品犯罪等方面典型案例,组织拍摄了《青春正步走》系列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片,加强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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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省检察院与省教育厅在省检察院举行新时代校园法治共建签约仪式。

2018年12月12日,省检察院与省教育厅共同举行新时代校园法治共建签约仪式,会签共建协议,约定深化合作,经过3到5年努力,推动江苏校园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学生法治意识显著增强,校园安全环境显著优化,法治教育水平显著提升。会签仪式现场,省检察院、省教育厅向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代表,赠送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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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来到南京市金陵中学,为同学们上了一堂法治课

7

开展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系列活动

无论走多远,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江苏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为回顾全省检察机关40年来走过的辉煌历程,激励广大检察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省检察院组织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以“党旗下我们这样走过”为主题的系列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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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举行《党旗下,我们这样走过》纪念江苏省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朗诵会。

举行全省检察机关朗诵会,展现新时代检察干警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组织对老一辈江苏检察人专题采访,出版全国第一部专题口述检察史《我的检察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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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建立院外专家辅助办案制度

当前,新类型案件越来越多,专业知识要求高,检察官办案越来越需要借助专业领域专家意见,借用外脑辅助办案,确保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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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省检察院举行院外专家聘任仪式暨首次院外专家论证会。

首批聘请的106名专家覆盖了民事、刑事、行政三大诉讼领域,涉及环境资源、金融、知识产权、计算机网络、财务管理等专业,其中有离退休资深法官检察官、高校教授、资深律师等,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丰硕的理论成果。

省检察院在办理重大敏感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时,将通过专家咨询、专家论证和专家听证等方式听取专业意见,实现精准监督、办精品案件,推动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高质量发展。

9

联合八部门出台意见加强“事实孤儿”生活保障

泰兴市检察院干警赵习芳发现,她结对扶贫的元元(化名)在9个多月大的时候,父亲去世了,之后母亲离家出走杳无音讯。由于无法提供母亲失踪的法律证明,13年来元元从未享受到孤儿养育金。2017年,泰兴市检察院依法支持元元起诉宣告其母亲何某为失踪人,法庭当庭宣判何某为失踪人。随后,元元成为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孤儿,每个月能领取1350元的孤儿养育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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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儿童福利证。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农村存在无人照料的“事实孤儿”现象,2018年5月,省检察院联合省财政厅、民政厅等八部门出台《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细化了困境儿童分类,将“事实孤儿”纳入救助范围,规定“孤儿年满18周岁后仍在继续就学的,可继续享受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至毕业为止”。

2018年11月13日,民政部召开“事实孤儿”保障工作座谈会,在全国推广“江苏经验”。

10

打造专业化领军人才队伍

干事创业,人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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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首期全省检察领军人才培训班全体学员合影留念。

省检察院着眼于今后5-10年全省检察事业发展需要,为实现江苏检察工作“全面提升、全国领先”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人才保障,经过近一年的调研谋划,2018年4月16日至7月13日,在省检察官学院举办首期全省检察领军人才培训班。来自全省三级检察院的56名优秀检察人才参加培训。聘请28名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授课,涵盖政治理论、检察业务、公共管理、人文素养、实战培训等各个方面。

2018年,省检察院还重点组织制定多个办案指引,指导各级院建立扫黑除恶、金融犯罪、公益诉讼等专业化办案组,进一步提升了专业化、精准化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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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新时代法治建设背景下刑事证据问题研讨会”在南京召开。

2018年5月19日,省检察院举办“新时代法治建设背景下刑事证据问题”研讨会,来自最高检、最高法、江苏政法机关的实务界专家和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等高等院校的学者共190余人,分别围绕侦查、批捕起诉、刑事辩护等环节的证据问题展开深入研讨,促进不同诉讼阶段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实现司法公正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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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江苏检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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