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攻堅」守得雲開見月明

——張韻韻(執行局法官助理)

“張法官,你還記得我嗎?”在下班的路上,一種熟悉的聲音讓我驟然停下了腳步。

“當然記得了。你現在過得怎麼樣?”定睛一看,喊我的正是我曾經承辦的一起勞動合同糾紛案件的申請執行人梁某。案件雖然已經執結7個月了,但梁某對賠償款渴望的眼神及拿到賠償款後歡呼雀躍的表情讓我久久不能忘懷。

「执行攻坚」守得云开见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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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梁某在某勞務公司工作時被堆放物砸傷,造成頭部、頸椎等多處骨折。2014年5月,經鑑定,梁某的工傷勞動能力為玖級。因就工傷賠償事宜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梁某於2016年5月向法院起訴。該案經一審、二審,最終法院判定解除該勞務公司與梁某的勞動關係並賠償梁某各項費用85000元。

從受傷到拿到生效判決,梁某“折騰”了近四年時間,早已心力交瘁。本以為憑著生效法律文書這把“尚方寶劍”,能如願拿到賠償款,接濟一下困苦不堪的家庭,沒想到勞務公司卻當起了“老賴”。

「执行攻坚」守得云开见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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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過程中,梁某多次找到我,向我“吐苦水”:自己受傷幹不了重活,妻子患有長期慢性病且沒有工作,兩個孩子上學還需要學費。看著幾近淚下的梁某,我向他承諾,一定會用足用活各項執行措施,為他討回公道。

我查詢了勞務公司名下的財產,發現該公司所有的一輛小轎車早已被變賣過戶,眾多銀行賬戶中只有1萬元。我立即將1萬元扣劃,並將這微薄的“救命錢”給了梁某,梁某感激涕零。幾個月過去了,儘管我前後去勞務公司20餘次,但均未能發現該公司法人代表張某的蹤影。案件執行一度陷入了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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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執行工作是維護勝訴當事人權益的最後一道防線,要是還執行不到錢,我怎麼為群眾伸張正義?”想起梁某沒有錢進行二次手術,我心急如焚但又不甘心。我再次去工商局查詢了公司的註冊信息,終於找出了“蛛絲馬跡”:勞務公司名稱已經變更,公司法人代表已由張某變更為王某。對王某的身份信息進行詳細核實後,才發現王某和張某原來是夫妻關係。

經過多天蹲守,王某終於“落網”。面臨著被拘留的“牢獄之災”,王某承認了其丈夫張某故意轉移財產、變更公司名稱及法人登記、企圖逃避債務的事實。在我的猛烈“攻勢”下,王某聯繫上了張某,並帶來了2萬元賠償款。後經協商,梁某與張某達成了一致協議,剩餘款項分月履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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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被砸傷到如願拿到賠償款,梁某苦苦等待了1674天。從梁某申請執行到案件執行到位,我足足堅守了286天。286天裡,我到公司、銀行、車管所、房產局等單位找人查物不下30餘次,雖大都空手而歸,卻在辛勤奔波中更加明白了堅守的意義,更加凝聚了堅守的力量。

守得雲開見月明。從事執行工作兩年來,我雖沒辦過驚天大案,卻一步一個腳印,向著人民群眾期待的方向,為公平築基,為正義堅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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