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急救培訓 必須安排上了!

在澳大利亞有這樣一個共識,那就是讓急救知識教育走入中小學校,幫助提高少年兒童的自保和自救能力。他們認為,“從娃娃抓起”,既能夠培養整個家庭對於急救知識的重視,又能為未來社會提高急救能力儲備人才。

雖然急救課程在澳大利亞還不是全國性的學生必修課程,但很多學校都已經藉助多方資源展開了這方面的教學。比如,請社會團體與學校合作。據瞭解,澳大利亞紅十字會、聖約翰急救中心等機構已經形成慣例,定期到學校向8歲到10歲的孩子宣傳介紹急救的基本知識。

針對這些孩子的急救課程內容包括如何處理觸電、燒傷、燙傷、五官受傷出血、休克等生活中可能出現的常見問題。為了讓這些學生印象深刻,課程會採用模擬場景的方式,讓孩子們能夠在緊急時刻臨危不亂,開動腦筋。同時,培訓者也會告知學生,可以使用生活中哪些常用的工具來幫助急救。

除了學校的集體培訓,澳大利亞學生在畢業前還“流行”報名單獨的急救課程。一般來說,一個標準的急救課程學習時間在2天左右,通過考試之後可以獲得1張急救證書。對他們來說,這張證書既是一份光榮,又是對學校、社區、社會的一份責任,同時也能夠在日後的企業招聘中獲得更多的青睞。

此外,在孩子熱衷的各種慶典活動中,澳大利亞的急救中心、火警等部門也都會積極參與,設置展位,在活動現場對孩子進行應急宣傳和教育。

法律來促進

對於在公共場所突發疾病的民眾,能否在第一時間施救、急救措施是否妥當,考驗著一個國家的整體急救能力。澳大利亞對此十分重視,積極通過法律手段推動提高全社會對突發疾病的急救能力。

首先,法律的規定從根本上促進了更多人學習緊急救護知識。其中包括了兩方面的內容:第一,要求一些特殊行業的工作人員必須具備急救資質。根據澳大利亞相關法律,那些在工作中較容易接觸到緊急情況的崗位,工作人員在上崗前必須先考取急救合格證書,作為入職前必須跨過的門檻。這些崗位包括了警察、教師、火車站工作人員、建築工人、社會工作者以及部分服務員等;第二,要求企業、機構等主體必須具備一定的急救能力,辦公場所必須配備至少一個急救包。根據澳大利亞《職業健康與安全法》規定,凡是公司僱員人數超過25人,公司內部就必須要有至少一名員工接受過正規的急救培訓並持有有效的急救證書。

為了確保擁有資質的人員確實具備急救能力,該合格證書規定要每3年更新1次,心臟復甦證書則要每2年重修1次。也就是說,被培訓者必須再抽出1天的時間重溫課程要點,並重新參加實踐考試。

公共場所設預案

除了法律,澳大利亞政府也通過公共政策的推行,在火車站、地鐵站、建築工地等場所,完善應對突發疾病的預案和相關預防措施。

比如,在人們日常通勤的地鐵上,常常會以廣播的方式提醒乘客,如果感到不舒服就應按下緊急呼救按鈕,在下一站下車後,工作人員會馬上給予幫助。不止車廂內有緊急按鈕,車站內也安裝了按鈕並配有醒目標示。工作人員可以迅速取來急救包,一邊聯繫救護車,一邊現場施救。

而在建築工地等特殊工作場所,因為危險係數更大,所以對急救包配備的器材和藥品的規定更加嚴格。

此外,政府還通過資質認可或適當補貼等辦法,凝聚社會團體的力量,吸引公眾學習急救知識。

全民急救培訓 必須安排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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