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高送轉中的祕密

11月23日,上交所正式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高送轉信息披露指引》,對上市公司的送轉股行為進行規範。

首先,新規要求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轉方案的,其最近兩年同期淨利潤應當持續增長,且每股送轉比例不得高於上市公司最近兩年同期淨利潤的複合增長率。最近兩年利潤持續增長且最近3年每股收益均不低於1元,上市公司認為確有必要提出高送轉方案的,每股送轉比例不受前述條款限制,但其轉送後每股收益不得低於0.5元。據此篩選出那些近兩年同期淨利潤持續增長的股票,再從中選取複合增長率超過50%或近3年每股收益不低於1元的公司。


揭開高送轉中的秘密



其次,新規還規定有下面三大情形的上市公司不得實施高送轉:上市公司送轉股方案提出的最近一個報告期利潤或預計淨利潤為負值、淨利潤同比下降50%以上、或者送轉後每股收益低於0.2元的。上市公司提議股東、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在前3個月存在減持情形或者後3個月存在減持計劃的。上市公司存在限售股的,在相關股東所持限售股解禁期滿前後3個月。於是,我們剔除那些18年3季度淨利潤為負或淨利潤同比下降50%以上的公司,以及在18年10月初到19年3月末存在限售股解禁和18年10月以來公佈過減持計劃的公司,剩下符合條件的公司38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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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根據分析2017年年報上市公司的高送轉案例,實行高送轉的公司多分佈在計算機、電子等成長性行業,具有高股價、高每股淨資產、高盈利能力、高成長、小市值等特點。因此,從總股本、股價、每股淨資產、每股公積金、每股未分配利潤等幾個方面出發,最終篩選出符合條件的8只股票,如下圖(數據來源於Wind,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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