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國第五個國家憲法日,也是第一個“憲法宣傳週”。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憲法的部署,推動憲法宣傳教育形成熱潮,我院緊緊圍繞“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這一主題紮實開展豐富多彩的憲法法律法規宣傳活動。
碧蓮湖公園北門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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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大宣傳力度,我院在碧蓮湖法治文化主題公園北門廣場設置攤位進行普法宣傳。在活動現場,我院利用橫幅、發放宣傳資料、憲法宣誓簽名活動、“我與憲法合個影”等多種形式,向群眾普及憲法知識。
我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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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門前,我院幹警向過往群眾宣傳憲法、掃黑除惡、公益訴訟、未成年人保護法、保密法等實用的法律知識,並現場為群眾提供有關婚姻法、掃黑除惡、公益訴訟等內容的諮詢解答。
社區入戶走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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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多名黨員幹部把“國家憲法日”宣傳活動與“黨員責任崗”活動緊密聯繫起來,深入社區入戶走訪,向廣大群眾宣傳憲法等法律知識,並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充分發揮黨員模範作用,促進黨群關係和諧融洽。
此次活動,共計發放小禮品200多份,宣傳資料2000餘份,憲法宣誓簽名80餘份,提供法律諮詢20多人次。
【普法小課堂】
憲法日的由來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將每年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
設立憲法日的意義
2014年1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指出,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
設立憲法日的目的是為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意義:
1、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
2、是一個重要的儀式,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理念。
3、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更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
4、讓憲法思維內化於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權力屬於人民,權力服從憲法。公職人員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於人民之上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
憲法的根基
在於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
憲法的偉力
在於人民出自真心的信仰。
如果憲法受到漠視、削弱甚至破壞,
人民權利和自由就無法保證。
尊崇憲法
學習憲法
遵守憲法
維護憲法
運用憲法
是我們每個公民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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