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春全省中小學收費項目標準公佈

服務性收費堅持自願原則

本報訊(張彥剛)筆者從省教育廳獲悉,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近日公佈的我省今年春季中小學校收費項目及標準明確,對違反教育收費政策,未按規定進行教育收費公示,不堅持自願及非營利原則向學生收取服務性收費、代收費等行為,將嚴肅查處並公開曝光。

本次公佈的今年春季中小學收費標準中明確,基礎教育公辦學校,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報名考務費為每人次40元,小學和初中學校、農村學校伙食費按各設區市物價部門會同教育行政部門核定標準執行,向自願在學校就餐的學生收取。城市學校住宿費和伙食費,按各設區市物價部門會同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堅持自願,不得強行服務並收費。從2017年春季學期起,對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

公辦學校普通高中學費免收(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對公辦普通高中學生按每生每學期省級標準化高中800元,城市普通高中350元,農村普通高中200元的標準免收學費)。住宿費按物價、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高中課本費按政府定價收取。學生健康體檢費高一新生25元/生學年,其他年級學生20元/生學年。伙食費按物價、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堅持自願,不得強行服務並收費。

更多新聞內容敬請關注:http://www.sxworker.com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