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貨款,起訴需要什麼證據?

當客戶拖欠貨款時,債權人多次追討依然未能收回欠款,如果想追回應得的貨款,可以考慮通過法院判決取回自己的合法所得。而此時,想要獲得有利的判決,那麼就需要提供足夠充足的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訴訟請求。

1.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證據

交易合同協議、送貨清單、收據、對賬單、銀行記錄等都可以作為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證據,雙方往來的文件最好是有蓋章的。

2.證明債務人主體的身份資料

債務人是個人的需要其身份證信息、居住地址等。債務人是公司的,除去公司信息外,最好有其交易流水的銀行帳戶,要特別注意公司更改名稱和住所,使得債權人無法找到他們,藉此逃避債務。 有的公民也經常遷移住地戶籍,時間長了就查無其人。所以債權人必須注意保留蒐集債務人的信息資料。

3.債務人的財產線索

很多債務人往往聲稱無還債能力,事實上卻隱匿財產。為了防止勝訴後拿不到財產,應注意蒐集債務人的財產線索。

4.要注意訴訟時效

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就拖欠貨款而言,就是從債務到期而對方拒絕歸還時起算。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訴訟時效中斷後,期間重新計算.

在進行拖欠貨款訴訟的時候,證據的提供是一方面,當事人還要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如果超過了訴訟時效再起訴的話,則就會喪失勝訴權。經濟糾紛因其本身的複雜性,中途容易出現影響判決的因素,證據材料因個別情況也不盡相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