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辦醫取消“驗資”!門檻真的降低了嗎?

社會辦醫取消“驗資”!門檻真的降低了嗎?

導讀:上海市衛計委於7月30日發佈的通知要求,市、區兩級衛計委在醫療機構執業登記許可工作中,取消申請材料“驗資證明”,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驗資證明。

(南京衍生兒童醫療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上海市衛計委於7月30日發佈的通知要求,市、區兩級衛計委在醫療機構執業登記許可工作中,取消申請材料“驗資證明”,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驗資證明。有過籌建醫院經歷的人士一聲長嘆:取消得好!又少了一個門檻!

那麼,沒有了“驗資”這個梗,是不是表明開辦醫療機構的門檻進一步降低了呢?我們有必要從多個維度來了解一下。

“驗資證明”是個啥?

驗資證明,是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師事務所及其他具有驗資資格的機構出具的證明資金真實性的文件。這個東西來源於《公司法》,是對公司註冊資金的驗證、證明。

通俗一點說,你辦醫療機構,首先要註冊一個公司,這個公司得有註冊資金,就是股東承諾的出資額,比如500萬;那麼衛計委執業許可驗收時,就要求第三方機構幫你出具一個你的確實際出資500萬的證明。

國家衛健委於今年6月15日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醫療機構、醫師審批工作的通知》已要求: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的,不再提供驗資證明,申請人應當對註冊資金的真實性負責。但實際落地,有賴於各地的配套政策跟進。據筆者瞭解,儘管上海市、浙江省等地已取消了“驗資證明”這個材料,但仍有不少地方衛計委窗口回覆“需要等本省(市)衛計委的正式通知”。

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審批從嚴”一直是政府管控社會辦醫的主要途徑和法寶。就像高考一樣,試圖通過嚴控入口,來提升社會辦醫療機構的質量、水平。基於這一思想,為了把風險拒之門外,就設置來很多前置條件,籌建過醫院的人士都知道,各種材料填報下來,沉甸甸的大幾十頁。

其實,最新版的《公司法》已經取消了註冊公司必須要提交資金實繳到位的驗資證明這個條件,以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參與創建公司。民營醫療機構大多是營利性機構,也是公司,因此理應遵循新公司法的指引。現在,國家衛健委有要求,有些省市已落實,希望還在觀望磨蹭的地方,抓緊跟進!

不驗資,“註冊資金”填報多少就可以任性嗎

大政方針調整落地,總有個時間,不過多評說了;還是回頭和醫生朋友們嘮叨兩句。當下醫生下海創建醫療機構正熱,第一步就是要註冊一個公司。註冊資金一欄填報多少合適呢?

前幾年,媒體經常爆出公司註冊資金的奇葩:有註冊一元的,也有註冊幾千億元(真是“富可敵國”)的。

通俗地講,註冊資金是股東對公司承擔責任的限度,比如你註冊一元,那你的最高賠付就是一元;你註冊五千億元,你一旦虧損或發生經濟糾紛,你最高賠付額度就是五千億元,公司資不抵債,股東就要繼續往裡賠錢,直到五千億元為止。

所以,醫療機構(公司)的註冊資金,還是不能任性。太少,別人和你做生意,不放心你;太多,你的風險相應增大。

另外,各省都有醫療機構註冊資金的最低標準,籌建時最好諮詢一下各地衛計委窗口。這方面目前也有放寬或降低標準的趨勢,如深圳市於2017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已經取消了對社會辦醫療機構投資金額的要求。

無需驗資,表明社會辦醫門檻降低了嗎

這幾年,鼓勵和促進社會辦醫的政策措施,從中央到地方目不暇接地推出,審批減少了,費用減少了,禁入區域也減少了,無論是各種資本,還是醫生個人,都覺得社會辦醫門檻降低了。

其實不然。今年初,國家衛計委領導在新聞發佈會上就宣佈,為確保醫療服務質量安全,將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制度,逐步建立黑名單制度。

“雙隨機、一公開”,即在監管過程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今年以來,筆者所在南京市多家民營醫院已經明顯感覺到了“雙隨機、一公開”的威力,“不規範不行啦”!

8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又發佈《關於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指導意見》,要求將醫療衛生行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其中涉及企業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統一歸集於企業名下並依法公示。--“黑名單”真的來了!

寬進嚴管的態勢正在形成。社會辦醫的門檻不是低了,因為執法嚴格了,所以實際上是比以前要求更高了!沒有規範的能力,不願承擔規範的成本,這樣的投資人真的要慎重考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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