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龍德慶區重點車輛逾期未年檢,逾期未報廢,駕駛人逾期未審驗,未換證違法行為的公告
堆龍德慶區黨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和車主、廣大重點車輛駕駛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機動車登記規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139號令)(公安部124號令)相關規定,經核實,以下車輛屬於逾期未檢驗、逾期未報廢。駕駛員的駕駛證屬於逾期未審驗及逾期未換證狀態,請涉及的車主及駕駛員人攜帶相關手續證件立即到拉薩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辦理相關業務。請涉及駕駛證逾期未換證、逾期未審驗的駕駛員可到堆龍德慶區公安局交警大隊車輛管理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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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年檢重點車輛:
農村麵包車逾期未年檢:
未報廢農村麵包車:
未報廢非營運重型貨車:
未報廢重型貨運貨車:
駕駛人逾期未換證、滿分未學習:
駕駛人逾期未審驗:
公告單位:拉薩市堆龍德慶區公安局交警大隊
公告日期: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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