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1萬學費上20多天課 振興補習學校不退費

“我的女兒在呼和浩特振興(原政協)補習學校交了1萬元學費。按照課程安排,我女兒一學期大約要上4個月的課,幾乎每天都有課。可是,我女兒僅僅上了半個多月的課後,就因為把腳扭傷而無法去學校上課。於是,我就去學校給女兒請了病假。結果,直至學期課程結束,我女兒都未能再去上課。我也曾經多次去找學校相關負責人要求退費,可對方分文不退,而且態度蠻橫。”3月9日,一位名叫馮少蘭的女士給本報打來電話說。

據馮少蘭介紹,從2015年9月起,她16歲的女兒開始在呼和浩特振興(原政協)補習學校上課備戰中考。當時,該校向該生收取了每學期1萬元的學費,300元的資料費和60元的保險費。

3月11日上午,記者與馮少蘭來到位於五四商場南側的呼和浩特振興(原政協)補習學校。在該校辦公室,馮少蘭找到了一位姓董的老師,馮少蘭說,此事一直由董老師負責。馮少蘭剛說明自己的來意,董老師便不耐煩地表示根本不可能退費,雙方為此發生爭吵。爭吵過程中,另有一位女老師也開始幫著董老師大聲指責馮少蘭,而這名女老師則是馮少蘭女兒曾經的班主任王老師。記者注意到,在爭吵過程中,董老師和王老師均承認馮少蘭的女兒給該校交付了1萬元學費,只上了20多天課之後便請病假再也沒有來上課。王老師強調:“你女兒兩個月不來上課,就被退回學校,不屬於我那個班的學生了,不歸我這個班主任管了!”

對此,馮少蘭認為:“我女兒在請病假兩個月後連到班級上課的資格都被取消了,那更應該退費才對”。可是,董老師和王老師都聲稱按照該校規定,這種情況不予退費。接下來,記者要求馮少蘭女士暫時迴避,記者向董老師亮明記者的身份,並諮詢學校是否具備辦學資質時,董老師拒絕出示辦學資質,王老師表示:“辦學資質在主校區,我們這是分校區不需要辦學資質。”

當記者告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分校區也必須具備辦學資質時,董老師和王老師依舊拒絕提供。採訪中,董老師還說:“你們愛咋報道就咋報道吧!我們不怕,正好還給我們學校做宣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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