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新規」繼續教育學費可以抵扣個稅啦!

「1月新規」繼續教育學費可以抵扣個稅啦!

前幾天,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指南出爐,其中涉及到成考生們關心的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喔。

關於繼續教育學費抵扣個稅的詳細說明和申報流程小K都幫你們整理好了,關乎每位參加繼續教育同學的錢包,快來看看~


「1月新規」繼續教育學費可以抵扣個稅啦!

政策直擊 六項專項附加扣除的適用範圍

明年1月1日起,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就要這麼扣了!

常見問題

以下小K針對繼續教育這一項專項附加扣除範圍的一些常見問題給大家做了整理和解答:

享受減免時間▶2019年1月1日及之後可享受

1.2018年12月份發放的工資薪金能否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答:2018年12月份實際發放工資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不能享受專項附加扣除。但是,2019年1月1日及之後實際發放的工資可以享受六項專項附加扣除。

2.專項附加扣除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答:根據《暫行辦法》規定,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辦理注意事項▶首次申報須填表 遠程辦稅端將發佈

3.專項附加扣除都有哪幾種辦理途徑?

答:專項附加扣除既可以在日常由單位發工資時按月預扣稅款時辦理,員工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彙算清繳”申報辦理。

4.首個月辦理扣除時員工應該注意什麼?

答:首次享受時,員工填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給任職單位,單位在每個月發放工資時,為員工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5.六項專項附加扣除都可以每月辦理嗎?

答:不是。子女教育、繼續教育、贍養老人、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五項,員工可以選擇在單位發放工資薪金時,按月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但在單位按月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不包括大病醫療扣除,大病醫療扣除需要來年自行進行“彙算清繳”。

6.取得綜合所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哪些情況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的納稅申報?

答:取得綜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彙算清繳:(一)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後的餘額超過6萬元;(二)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餘額超過6萬元;(三)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於應納稅額;(四)納稅人申請退稅。

7.自行納稅申報需要採取哪種方式?

答:納稅人可以採用遠程辦稅端(手機APP或網頁端)、郵寄等方式申報,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8.預扣預繳時沒有及時報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怎麼辦?

答:一個納稅年度內,如果沒有及時將扣除信息報送任職受僱單位,納稅人無法在預扣預繳綜合所得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可以在當年剩餘月份內向單位或者通過個人所得稅APP報送相關信息,在下個月申報時即可補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彙算清繳申報時辦理扣除。

繼續教育▶一年取得兩種資格證書也僅按3600元扣除

9.假如納稅人一年取得兩種資格證書,可以按7200元扣除嗎?

答:根據《暫行辦法》第八條規定,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因此納稅人一年取得兩種資格證書,也僅可以按3600元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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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

這一步,準確來說,是上報信息。

只有上報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等信息,證明你確實有此類開支,才能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有三種報送個人信息的方式:紙質模板、電子模板、遠程辦稅端(手機APP端、WEB端)

1.紙質模板。你可以到任何一個辦稅服務廳領取紙質模板,從稅務局網站上下載電子版並打印,也從單位獲取紙質版。

2.電子模板。單位可以從“扣繳客戶端”下載併發放給你,你也可以從稅務局官方網站上下載。

對於1、2這兩種,你填寫好表格,把表格交給單位,單位將員工相關信息錄入並上傳到系統。

3.遠程辦稅端。劃重點!鼓勵大家使用這種方式,因為快捷方便,本人通過遠程直接填報個人相關信息。、

遠程辦稅端長什麼樣子呢?2019年1月1日將正式發佈遠程辦稅端,包括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手機APP“個人所得稅”,以及各省市電子局網站。

手機上的“個人所得稅”app已經可以下載,個人可以註冊並完善相關信息,但專項附加抵扣、年度申報納稅這些功能還沒有上線,2019年1月1日這些功能將正式投入使用。(注意:在APP裡搜索“個人所得稅”即可查詢到相關下載!)

通過各省市電子局網站填報個人信息,需要等各省市進一步消息。這些信息系統,應該正在日夜趕工,確保2019年1月1日投入使用。

在此小K也要提醒各位納稅人,本人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果虛報、重複享受、超範圍超標準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或者拒絕提供留存備查資料,情節嚴重的,可是會上“信用黑名單”,影響個人信用的!

不知道看完以上的細則說明和申報流程講解,大家是否清楚了呢?最後總結一句:2019年1月1日起在我國境內參加繼續教育(自考、成人高考、遠程教育、開放大學)的納稅人在讀期間可以通過申報的方式每月定額抵扣400元,申報月份最多不超過48個月!現在已經在讀的納稅人也可以申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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