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轉演員褲襠內放鞭炮 違反鞭炮禁令被罰500

二人轉演員褲襠內放鞭炮 違反鞭炮禁令被罰500


民警對二人轉演員批評教育。

二人轉演員褲襠內放鞭炮 違反鞭炮禁令被罰500


資料圖

原標題:舞臺上鞭炮作為道具燃放,也屬違法

又一名燃放鞭炮者被罰500元

本報訊(楊武斌記者王鐵軍)“演員將鞭炮作為道具,演出時將其點燃,這算不算是違反我市鞭炮禁燃令?”答案是肯定的。2018年12月30日晚,又一名燃放鞭炮者被哈市警方查獲。

2018年12月30日,有群眾舉報:“道外區某地方戲院的演藝人員表演節目時燃放鞭炮”。哈爾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於國輝支隊長立即責成副支隊長李屹丹帶領民警著便裝購票進入現場調查取證。當晚20點50分,一名二人轉演員表演過程中,將100響的小鞭炮放到自己褲中,然後將鞭炮點燃。李屹丹副支隊長立即通知勝利派出所派警處置。民警在現場經過檢查未發現其他鞭炮,於是將燃放鞭炮的二人轉演員及該戲院負責人帶回派出所調查。

經查,燃放鞭炮的二人轉演員王某是瀋陽市人,燃放的鞭炮是在瀋陽訂做的道具。王某自述並不知道哈爾濱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他表示以後表演不會再燃放鞭炮。勝利派出所依據《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定》,對違法行為人王某依法做出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對場所負責人進行警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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