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自帶36個饅頭,還向監考官要饅頭吃,最後卻成為狀元?

清朝康熙年間,丁丑科的狀元名為李蟠。

傳聞,李蟠身材高大,且特別能吃,不過他的寫字速度很慢。

在參加殿試的這一天,他帶著36個饅頭進入了考場,其原因是:今天無論如何,都要在考場把文章給寫完,為了防止捱餓,所以要把乾糧給帶足。

考試自帶36個饅頭,還向監考官要饅頭吃,最後卻成為狀元?

果不其然,天黑了,其他考生都交完了卷子,李蟠才剛剛寫了個開頭,監考官就過來催他趕快交卷。

李蟠急的滿頭大汗,就聲淚俱下央求主考官,說道:“學生畢生之學業,在此一舉,請千萬不要催逼,容我慢慢寫完。”

監考官見他可伶,就發給他幾根蠟燭當照明用,李蟠深受感動。

卻在這時,李蟠發現自己帶來的36個饅頭早已吃完,於是就厚著臉皮向主考官要了幾個饅頭,連夜奮戰,一直寫到深夜才把卷子寫好。

考試自帶36個饅頭,還向監考官要饅頭吃,最後卻成為狀元?

當康熙皇帝知道這件事情後,非但沒有怪罪李蟠,反而認為這是一個難得的苦學之士,應委以重任,竟破例讓他當上了頭名狀元。

與李蟠同榜的探花為此還作詩一首,用來調戲李蟠,詩文如下:

望重彭城郡,名高進士科。

儀容好絳勃,刀筆似蕭何。

木下還生子,蟲邊還出番。

一般難學處,三十六餑餑。

考試自帶36個饅頭,還向監考官要饅頭吃,最後卻成為狀元?

自此之後,“餑餑狀元”李蟠就傳遍士林。

不得不說,李蟠此舉可謂是大膽至極,要擱今天,誰敢帶吃的去參加考試?而且是在當時比今天的高考、四六級還重要的殿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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