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代悍匪:白寶山;連殺15人,被捕還口出狂言!

白寶山,人名,較為熟知的是1996暨1997全國一號案件主犯白寶山。其人先後殺害軍人、警察和無辜群眾15人,擊傷15人,搶錢140餘萬元,並在獄中先後殺害2人(分別於1993與1994年),是建國以來罕見的悍匪。白寶山系河北省徐水縣人,住北京市石景山區。白寶山是一個在中國刑偵史上有座標地位的殺人犯。他雖只上過三年學,但犯罪智商極高,具有高超的反偵查手段與射擊技術。此案被公安部列為1996年1號案件、1997年中國十大案件之首;被國際刑警組織列為1997世界第三要案;此案轟動了北京,轟動了新疆,轟動了警界軍界,震動了國務院、中南海,影響遠達海外。

中國近代悍匪:白寶山;連殺15人,被捕還口出狂言!

白寶山

白寶山是一個在中國刑偵史上有座標地位的殺人犯。他於1996年3月至1997年8月持“五六”式半自動步槍、“八一”式自動步槍、“五四”式手槍,先後殺害軍人、警察和無辜群眾15人,擊傷15人,搶錢140餘萬元,並在獄中先後殺害2人(分別於1993與1994年),手段之殘忍令人髮指。[2]

中國近代悍匪:白寶山;連殺15人,被捕還口出狂言!

白寶山被捕畫面

白寶山被捕:

他的系列作案被公安部列為“1996暨1997全國一號案件”。在緝捕白寶山長達一年半的時間裡,北京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協同作戰,出動警力數萬人次。

他第一次入獄後說:政府這樣對待我,我出去就要殺人。如果判我20年,我出去殺成年人。如果判我無期徒刑,我減刑出去,殺不動成年人了,我就到幼兒園去殺孩子。

他雖只上過三年學,但犯罪智商極高,具有極強的心理素質,具有高超的反偵查手段與射擊技術,思維縝密。作案手法極其狡猾,膽大妄為。

他每次作案均要開槍殺人,並攜帶上全部子彈,做好頑抗到底的準備,是建國以來罕見的反社會反人類反人性的殺人狂徒。

“我想過了,法律這樣判我,我服刑出來,就去殺人,殺死那些受法律保護的人。如果法律判我20年,我出來殺成年人;如果法律判我無期(徒刑),減刑後我出來年紀大了,沒能力殺成年人了,我就殺孩子,到幼兒園去殺,能殺多少殺多少,直到殺不動為止……”

“我出來並沒想重新犯罪,我給自己設計了兩條道路,如果我能夠正常地生活下去,我就不再犯罪;如果不能,我就去搶。”

中國近代悍匪:白寶山;連殺15人,被捕還口出狂言!

白寶山被羈押:

“我回到北京的第一件事就是跑戶口,先後跑了六七次,他們就是不給我辦。我認為,我已經從監獄裡出來了,起碼也是個公民,可派出所不給我辦戶口,我吃什麼?我不能靠父母養我一輩子?我這個要求不過分,我要生活。我對我母親說,派出所要我送禮,我連吃都吃不上,拿什麼東西送給他們?”

“每次作案前,我都要把可能出現的問題想過幾遍。包括作案的方法,行走的路線,允許的最長時間,在作案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意外,我怎樣處理等等。我想好一件事,就把它定下來,全部想好之後,我覺得有把握了,再行動。”

“我對如何防備公安的調查做過專門研究:第一,我抓住正常人的心理。平常的人,在碰到突發事件時,第一個反應就是先保護自己。由於內心恐慌,對當時發生的人和事,一般都記不住。甚至連打過幾槍,打槍的人多高,什麼模樣,都記不清楚。第二,我自己要克服心理障礙,抱著這次出去幹事,就回不來的打算,不考慮自己的得失,這樣;我就什麼都不怕。第三,我事先準備得很充分,不允許自己有一丁點疏漏。別人可以犯錯,我不能犯,一個小錯,就可能斷送掉自己的性命。我是個冥思苦想的人,先往最壞處想,做好應付最困難的局面的準備。第四,我主要是於搶劫的,我比較主動,搶劫時我有準備你們沒準備,反應過來需要一段時間。我在行動中儘量減少所用時間,在你們反應過來之前,把所有的事情都處理完畢。所以我不怕你們調查……’”

“買槍不如搶槍,買槍更容易暴露。”

“槍是一定要開的,而且一定要打死人,不然沒有震撼力,誰也不甘心鉅款被搶走。”

“我勸過吳,我說那些錢不能花,一花非丟了性命不可。他就是不聽,總惦記著分錢。那時我就想了,為了保全我自己,我必須殺人滅口。”

白寶山被捕後,他認為一定是謝出了事,把他供了出來。否則,公安局不可能找到他的家。可是入獄後卻沒有抱怨謝,無論在公安局預審階段,還是在法庭上,他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但涉及謝卻很猶豫。後來說:“這些事以她所說的為準吧,我記不清了,說亂了我怕害了她。”

談到自己的落網時刻,他說:“我本來想拿槍打死他們(來到家裡帶白走的4名警察),可是,我母親進來了,我就不能打了。我不忍心當著我母親的面殺人,我做不到……”。

“我犯了這麼大的罪才有權利在這兒講幾句話,這個代價太大了,多少人的鮮血換來的今天……我對無辜死亡的人……(哭)……說聲對不起……(哭)希望以我為誡,不要做一個對社會有害的人……”(法庭上的最後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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