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城阿膠:“全網第一”背後的宣傳弊病和環保漏洞

膠城阿膠:“全網第一”背後的宣傳弊病和環保漏洞

阿膠作為滋補瑰寶,從古至今受到人們的追捧,但目前市場上所銷售的阿膠質量參差不齊,消費者難辨真偽。近日,一家名為“山東東阿膠城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下稱“膠城阿膠”)的阿膠企業在網絡上異軍突起,其在天貓網的旗艦店號稱自己是“全網阿膠塊排行榜品牌排名第一,累銷突破30萬盒”,如此大的銷量、如此高的人氣背後有著什麼秘密?膠城阿膠真的是百姓信得過的好阿膠嗎?

膠城阿膠:“全網第一”背後的宣傳弊病和環保漏洞

契約養驢?

誠信經營是企業立足之本


《中國藥典》將阿膠定義為驢皮經煎煮、濃縮製成的固體膠。《中藥學》教材把“驢皮膠”作為阿膠惟一的別名。驢皮是熬膠的必備之物,好的驢皮是熬製好膠的關鍵,而驢皮尤其以黑驢的皮最佳。

“只用整張黑驢皮,有契約養驢基地,每盒阿膠均有唯一的身份證,從原產地直接到顧客手裡”,天貓網膠城阿膠旗艦店宣傳標語赫然在目。針對這一宣傳的真實性,工作人員在東阿縣、新疆、河北、東三省等主要黑養驢基地和膠城阿膠工廠進行了走訪調查。

膠城阿膠:“全網第一”背後的宣傳弊病和環保漏洞

據多位毛驢養殖專業戶介紹,目前東阿縣僅東阿阿膠股份有限公司一傢俱有簽約回收驢皮的公司,其他企業沒有這樣的下屬公司。東阿縣魚山項目區16號(膠城阿膠公司所在地)工作人員透露,公司目前已停產,具體原因不明。在問及生產阿膠的原料來源時,工作人員告知該公司生產阿膠的驢皮大部分都是進口的。

進口驢皮與黑驢皮、契約養驢相差甚遠,線上產品的介紹中寫道“選驢、剝皮、加工、出售,到消費者手中無中間商環節”,而直接進口的驢皮何來選驢、剝皮一說?

膠城阿膠:“全網第一”背後的宣傳弊病和環保漏洞

東阿縣公平交易局負責人對膠城阿膠宣傳標語與實際用材問題回應說,的確存在有不用黑驢皮熬膠的企業,膠城阿膠原料庫黑驢皮、黃皮、雜皮都有,阿膠食品裡應該有黑驢皮也有黃驢皮,絕對化的語言很多構不上違法的,膠城阿膠宣傳標語涉嫌虛假宣傳不好定性,這種情況需要跟廣告科等其他部門商量一下再做定奪。

未批先建直接投產?

取得環評該是建廠第一步

環境影響評價,指對擬議中的人為活動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論證,並在此基礎上提出採取的防治措施和對策。它作為一項科學方法和技術手段,是預防建設項目產生不良環境影響的重要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02年施行)要求建設單位在建設項目開工建設之前開展環境影響評價。

然而長久以來,全國各地未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就開工建設的違法項目屢禁不止,“未批先建”已成為困擾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發揮效用的重要制約因素。針對這一問題,工作人員走訪了東阿縣環境保護局。

據環保局環評科楊科長介紹,2017年環保局對全縣各生產項目進行了全面調查,懲處了一批沒有環評資質的企業,膠城阿膠就在其列。據環保局存檔:2017年7月17日,執法人員對膠城阿膠生產項目進行了現場調查,發現膠城阿膠系列生產項目未批先建,這一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十六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環保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對膠城阿膠作出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壹萬叄仟肆佰陸拾元整(13460元)。

行政處罰實施後,膠城阿膠第一分公司於2017年8月4日申報了項目名稱為“年產300噸阿膠及阿膠系列產品項目”的環評報告表,並於2017年11月13日通過環保局審批。報告顯示:膠城阿膠第一分公司成立日期為2017年4月20日,預期投產日期為2017年12月。

然而,在走訪膠城阿膠第一分公司生產地時,該公司工作人員表示,膠城阿膠早在2013年左右就開始投資建廠,廠房設備投產完畢後,就持續生產阿膠系列產品。

本報將持續關注。

延伸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其中第二點中明確指出,商品的產地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視為虛假廣告。第五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發佈虛假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佈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指出,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銷售狀況、用戶評價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第二十條指出,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指出,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