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发布《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

11月1日,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晋中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此《条例》对餐厨废弃物的生产、收集、运输和处理环节作出了全面规范,将市建成区纳入了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范围,实行餐厨垃圾规范化、专业化收运和集约化处置。防止餐厨废弃物对环境造成污染,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晋中市发布《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

该《条例》于2018年2月27日经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一审,2018年6月28日经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二审并表决通过;2018年9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批准。《条例》共31条,按照源头治理、过程管控、着力治本的原则,对相关部门,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单位、处理单位,行业协会等各方的权利义务作出了规定。违反《条例》规定,未取得经营权,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活动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李勇强 牛玮智

晋中市发布《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