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記者被查房抓嫖:所謂的招牌動作!

現在幹啥都得有個“招牌”,不然顯得你很沒品,去你那光顧的人也會覺得沒品。

比如同樣是香水,你買的是“香奈兒5號香水”,可以任意噴灑,任憑他人嗅聞。此時香氣已是其次,面子才是第一,這就是招牌的魔力。

你若買的是雜七雜八的牌子,噴灑在你身上,即使很香,別人問起時,你的頭也不會像鵝一樣仰的那麼自在。

再比如同樣是“香奈兒5號香水”,你去淘寶買回來的,和你去法國購回來的也是不一樣的。對於前者,別人會輕視的說:原來是個淘貨啊;對於後者,別人則會嘖嘖稱道,因為到法國的一張機票和一本護照也夠呲呲牛逼了。這也是招牌的魔力。

現在,招牌被擴大化了,比如“臨時工”成了招牌,“被嫖娼”也成了招牌。

女記者被查房抓嫖

《財新週刊》刊發記者周辰,這位環科記者,在11月11日趕赴福建泉州採訪化學品碳九洩漏事故時,據說遭遇了三部曲:

第一部曲:被腰掛執法記錄儀的人員跟蹤。

第二部曲:當晚泉港區宣傳部的官員邀請她到其所住的酒店樓下與宣傳部長見面,周辰委婉拒絕。

第三部曲:被查房抓嫖。

莫非這就是傳說中的“敬酒不吃,罰酒伺候”?

即使是電影橋段,被人跟蹤的時候,跟蹤人最多也是拿個攝像機之類的物件兒。你見過腰掛“執法記錄儀”的跟蹤者嗎?

權力限制了電影導演的想象,也驚呆了我等屁民。

以前概念裡認為宣傳部門就是“拿著喇叭宣傳一下自己的好”,後來查了資料才知道它的職責還蠻多,包括:負責引導社會輿論啊、指導新聞出版部門的工作啊、負責文明建設啊等等。

現在才知道,原來引導輿論的方法就是“酒店樓下見面”,指導你工作就是“你不聽話,我就.....”。很難想象,當地的新聞部門有此等領導,還敢爆出什麼猛料,外地新聞部門會不會聞風喪了膽?

精準抓嫖

周辰在文中提到“當晚11時許,周辰已經躺在床上,突然聽到房門被房卡刷開,四名穿著警察制服的男子進入房內,自稱是派出所的,勒令她拿出身份證查驗,隨後一名光頭警察又讓身旁的兩個協警,搜查衛生間和窗臺”。

女記者被查房抓嫖:所謂的招牌動作!

女記者被查房抓嫖:所謂的招牌動作!

我們要注意裡面幾個細節,比如“自稱”、“勒令”、“光頭”、“協警”。

真的很逗,現在不管你是不是警察,都開始流行穿個警服耍“自稱”了嗎?那原名陳港生的成龍,拍了好幾部《警察故事》,是不是穿身警服也可以自稱“警察”了?群眾若有質疑,眼睛一瞪:沒看過勞資拍的《警察故事》嗎,不是警察能拍此等逼真故事嗎?

原來真的不是警察也能拍故事,不是警察也能穿制服的。所以別給我們玩什麼自稱,把你的證件拿出來照照。

再來說“勒令”和“光頭”,更逗。

你說徐崢弄個光頭,人家是頭髮不長毛,再說人家是娛樂界的。現在警界也流行“光頭”了嗎?即使你和徐崢一樣也是頭髮刺不破頭皮,咱能不能把大沿帽帶上啊,別讓他人誤以為你是崑山龍哥混社會的呢。

你說這樣的“光頭哥”帶倆人進你房間衝你喊一嗓子:別動,蹲那,我是警察!

你怕不怕?反正,我怕!哦,我忘了,據說那天是11月11日,光棍光頭節。

“協警”,呵呵。福建泉州的正式民警晚上都下班了嗎,只有協警辛苦為民起早摸黑?是不是出事以後,當地也會甩出一句:臨時工嘛,沒教育好。

聽說三位帥哥在周辰房間“精準”的劃拉了一圈,衛生間和窗臺也搜了,也沒查出個人來。我就在想了,如果有個男性,警察叔叔會不會把他當作鴨?如果是個女性,警察叔叔會不會用異樣的眼光來注視周辰?

因為抓嫖嘛,我想只要有個活人,不管男女,都會有能為的編劇寫出合適的戲來,然後周辰就“被當女主角”了。

可惜,人毛都沒......偌大的酒店,這麼精準的查房抓嫖,三名“精銳”的警力,就這麼被“浪費”了。

也許,泉州某部門還是很仁慈的,也許人家只是想嚇唬嚇唬,來個下馬威而已呢。但真要有個人在房間,這個下馬威會不會就變成殺威棒了?

招牌動作

有時候人吶,沒做虧心事,本該活的心安理得,可就是有種莫名的恐懼存在。也許,被“被什麼”被怕了。

2014年,黃海波因為嫖娼事件被勞動教養。

2015年,被稱為"區伯"的區少坤,因十年來堅持監督公車私用而出名,因人舉報嫖娼被抓。

2015年,前往福建寧德調查環境汙染的兩名環保志願者,被當地警方以“涉賣淫嫖娼”為由帶走調查,至次日上午放行。此事引發國內環保公益圈廣泛關注。

2016年,我們眾所周知的雷洋,也是以“嫖娼”為名被昌平警方通報,後來的事諸位都知道了,他已經不在人世。

......

這是我們知道的幾起事件,還有很多我們不知道的,藏在黑暗角落裡的。

自此,“嫖娼”成了某些部門的招牌動作。同樣是招牌,“香奈兒5號香水”讓人喜歡,讓人鍾情。而“臨時工”、“被嫖娼”,讓人恐懼。因為你不知道什麼時候遇見了“臨時工”,也不知道在自己心裡還沒慾望、身體還沒蠢動之際,就一頭霧水的“被嫖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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