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期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高速 罰款1000元扣12分駕駛證被註銷

廣西高速交警訊(通訊員:曾銳)12月31日晚上20時許,廣西區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公路管理支隊九大隊在轄區合浦收費站檢查過往車輛時,一輛車牌號為桂E2****的小轎車駕駛員王某被民警用便攜酒精測試儀檢測出存在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隨後民警帶駕駛員王某到大隊違法處理大廳進行進一步測試,經民警用酒精測試儀對駕駛員王某進行再次測試後,顯示駕駛員王某的酒精含量為38mg/100ml,確認其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駕駛員王某對測試結果表示沒有異議,而民警對王某的證件進行檢查時發現王某還在實習期內。據駕駛員王某交代,自己中午13點30分左右在南寧親戚家喝了啤酒,以為過幾個小時就沒事了,應該可以開車了,晚上七點就從開車從南寧載著朋友去北海親戚家,自己也沒想到喝酒幾個小時了還是酒駕。最後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小轎車駕駛員王某實習期內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共進行罰款1000元,扣12分的處罰。駕駛員王某實習期內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扣12分,面臨駕駛證被註銷,需要重新報名考試的後果。駕駛員王某直言不該抱僥倖心理,這喝酒的代價太高了。

高速交警提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害人害己。人飲酒後很長時間體內的酒精仍然無法完全散去,對駕駛仍會有不小的影響,這種情況下開車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建議不要開車上路,更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實習期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高速 罰款1000元扣12分駕駛證被註銷

實習期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高速 罰款1000元扣12分駕駛證被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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