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明天起,重慶這些區域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019年春節馬上就要到了

這是《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修訂後

我市城區“限放”“禁放”

第一個春節

具體有哪些規定

一起來看看

注意!明天起,重慶這些區域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禁放”的城區包括:北碚、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璧山、銅梁、潼南、榮昌以及萬盛經開區

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應由監護人或其他成年人看護。

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本通告規定的行為,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注意!明天起,重慶這些區域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這些城區禁止燃放

記者從全市2019年春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發佈:

今年2月1日起,我市繞城高速公路以內所有區域和北碚等區的城市建成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據瞭解,今年春節是《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修訂後我市城區“限放”改為“禁放”的第一個春節。

《通告》明確,今年我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為重慶市繞城高速公路以內所有區域(含繞城高速公路);北碚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南川區、綦江區、大足區、璧山區、銅梁區、潼南區、榮昌區以及萬盛經開區的城市建成區。城市建成區的具體範圍,由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確定並向社會公佈;其他區縣(自治縣)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本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並向社會公佈。

這些區域或場所禁止燃放

《通告》同時指出,“禁放”區域以外的下列區域或者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文物保護單位;車站、碼頭、機場、橋樑、隧道、軌道交通設施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養老機構;化糞池、沼氣池、地下管網;森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區域或者場所。有關管理責任單位要在上述區域或者場所設置明顯的“禁放”警示標誌,並嚴格管理。

在“禁放”區域和場所內,禁止生產、儲存、經營煙花爆竹。另外,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嚴禁銷售、儲存、攜帶、燃放不符合我市公佈的規格和種類要求的煙花爆竹。

這類煙花爆竹禁止燃放

值得一提的是,《通告》還要求嚴格煙花爆竹品種管理。在燃放區內,允許經營和個人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為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旋轉類、玩具類(煙霧型、摩擦型除外)、爆竹類(“土火炮”“大夾小”“炮中炮”爆竹產品除外)、升空類(火箭、旋轉煙花產品除外)、組合煙花類6類。

禁止銷售和燃放禮花彈、架子煙花、小禮花、吐珠煙花產品和單發火藥量大於25g、內徑大於30mm的內筒型組合煙花等專業燃放類產品;禁止銷售和燃放擦炮、摔炮、藥粒型吐珠產品。

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需注意

此外,《通告》還要求,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對違反《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本通告規定的行為,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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