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餘規定公職人員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追究所在單位責任,你怎麼看?

新餘加大燃放煙花爆竹管控,公職人員違規燃放追究所在單位責任

江西省新餘市提前謀劃,積極做好春節前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控工作,持續加大查處、宣傳力度。公安、城管等部門專門印發了禁燃工作告市民書、禁燃倡議書,將嚴格依法查處非法運輸、存儲、銷售、燃放行為的有關事項告知於眾,對積極舉報身邊的違法違規運輸、存儲、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設立有獎舉報電話,經調查屬實的,按照舉報案件應處罰款金額的10%(最低不少於50元,最高不超過2000元),給予舉報人一次性獎勵。凡查處涉及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一律頂格處罰,凡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律傳喚到屬地派出所接受詢問調查。若公職人員違規燃放,還將追究所在單位責任。

目前,新餘市依法查處違法運輸、銷售煙花爆竹行政案件3起,行政拘留違法人員兩人,治安罰款兩人,傳喚訓誡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人員13起15人,勸阻違規燃放行為18起20人,通過溯源調查,協助安監部門查處非法經營煙花爆竹案件兩起。通過製作宣傳專欄、懸掛橫幅、電子顯示屏滾動播出、微信平臺推送、志願者上門勸導等形式,市民禁燃意識顯著提高。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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