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來常往公司涉嫌傳銷被查 旗下“車小將”募資合法性存疑

常來常往公司涉嫌傳銷被查 旗下“車小將”募資合法性存疑

權健、華林等涉嫌傳銷的企業被大眾廣泛關注。除了在保健品經營中出現的傳銷方式,另外一種產品的銷售方式是否也存在類似的情況呢?

近期,中國資本觀察記者對一家銷售汽車汽油淨化添加劑——“車小將”的企業進行了調查。

記者瞭解到,一家原名河北常來常往網絡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9月4日更名為杭州瑞賢金嘉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常來常往公司”),在河南省舞鋼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處中,該企業被認為涉嫌傳銷,並被立案調查。調查中,因涉傳資金流入涉案金融賬戶,2018年7月18日,涉案金融賬戶被凍結。

另外,記者得知,由常來常往公司董事長參與的,在香港註冊的車小將集團公司將在美國納斯達克新三板上市,現面向公司商戶及服務中心進行股權激勵,內部認購;當前,還在河北、杭州等地,通過眾多會員聚會、微信群等方式宣傳此事。對此,法律人士表示,此類募集資金的方式並不合法。

高級會員無法提貨、退款

日前,銷售“車小將”產品的運營服務中心張先生(化名)告訴中國資本觀察記者,自己前後總共投入將近50萬元,結果,目前公司卻因為資產凍結,無法提貨,也無法退款。

張先生表示,自己在2018年6月份投入30萬元,成為常來常往公司高級會員,並在河北開門店經營“車小將”服務中心,服務中心可以賣貨,發展會員。根據常來常往公司規定,交完30萬,會反饋45萬積分,即45萬元人民幣,用於訂貨或者公司定期返現。除去15%的手續費,45萬積分將以每天2500元、1000元等逐次遞減的金額,一年內返完。

而服務中心所賣的貨物就是名為“車小將”的汽車尾氣清潔劑。公開資料顯示,車小將是杭州瑞賢金嘉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所申請的商標,註冊號是18851491,國際分類是 1。產品主要成分是危化品甲醇。

根據張先生的介紹,一箱4桶,每桶20升,會員價90元一箱,非會員是120元一箱。功效是環保,低碳,給汽車省油,且可以清除油漬,利於汽車保養,減少霧霾。而經過自己的實際檢測,張先生認為,用了“車小將”以後,比以前的耗油量會大點兒。100公里多耗油2升,按照一升7元錢左右,損耗在可接受範圍內。

但是,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一篇來源為《中國質量萬里行》的報道稱,通過有機物含量檢測可以確定的是,“車小將”中的主要成分為甲醇,含量高達96.8%,據《化學品危險性分類報告》證實該產品閃點為1%,初始沸點為62%,屬於危險化學品。文章同時提到,對“車小將”的節油效果,專家也提出了質疑:甲醇熱值遠低於汽油,大量使用必然導致動力下降、燃料消耗上升。

此外,據張先生介紹,“車小將”的發明人蘇同興身份也存在疑問。他表示,蘇同興,人稱蘇博士,在2018年4月份被迫離開了常來常往公司,大概是九月份左右,就不再用蘇博士的專利,以後生產出來的車小將就是常來常往自己的專利產品了,而上述文章中同時指出,有資料稱蘇同興為“中國環保新能源研究院”總工程師,但該機構本身曾出現在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今年3月公佈的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名單中。

當前,張先生已經向公司提交了1650箱車小將的提貨申請,“9月開始不返錢了,11月以後貨也沒有了。”張先生表示,自己現在很無奈,已經花錢租了店面。之前介紹熟悉的朋友來做這個生意,怕得罪朋友,就把他們的會員入會費自己掏錢退還。現在只希望能收回本金,也不圖賺啥錢了。“全國有70萬會員,我們好多朋友現在也都遇到我這樣的問題。”

涉嫌傳銷 賬戶被凍結

記者在調查過程中,翻閱常來常往公司工商登記信息發現,舞鋼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查處河北常來常往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傳銷一案中,查明涉傳資金流入涉案金融賬戶,為防止上述被申請人轉移或者隱匿涉傳資金,在調查過程中,於2018年7月18日向河南省舞鋼市人民法院申請對上述被申請人的涉案金融賬戶予以了凍結。

對此,張先生告訴記者,其實,不止這幾個賬戶,公司幾十個賬戶都被凍結了。之前的幾家生產廠家也陸續停止了生產。

記者聯繫舞鋼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試圖瞭解案件調查情況,但是截至發稿,未得到有關答覆。關於此事,記者又通過公司熱線等方式,聯繫常來常往公司的有關管理人員,也沒有得到答覆。

據工商登記信息顯示,常來常往公司大股東為王鑫瑞,持股比例達到90%。另一位持股比例為10%的股東為牛克平。2018年9月4日,公司名稱、經營地址等多項內容發生變更。地址由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區龍河經濟開發區變更為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新華路。而名稱則由河北常來常往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變更為杭州瑞賢金嘉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根據啟信寶顯示的信息,該企業有兩個對外投資信息,一個是持有廊坊市潔曠森商貿有限公司100%的股權,而在浙江顯宇實業有限公司則持有25%的股份。與二人相關聯的還包括滄州凱盈商貿有限公司、河北蘇同興盛新能源科技等多達15家企業。

變更後,公司的經營範圍包括網絡技術、計算機軟硬件、電子產品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設計、製作、代理、發佈國內廣告(除網絡廣告)、計算機系統集成,承辦會展,企業形象策劃;批發、零售;計算機軟硬件、電子產品等。

同時,關於常來常往公司的經營模式是否涉嫌傳銷,據一篇題為《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車小將”涉嫌傳銷,警方抓獲3名犯罪嫌疑人》的報道稱,業內人士認為,按照《禁止傳銷條例》,傳銷行為主要有三個特徵:拉人頭、入門費、團隊計酬(或者稱多層次計酬),車小將的銷售模式帶有傳銷形式,但從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或給付高額回報這一特徵看,本質上是為了達到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的目的。

籌劃海外上市 進行股權激勵

儘管常來常往公司的資金賬戶被凍結,一場以車小將集團即將納斯達克上市的原始股權激勵行動,正通過微信群、線下集會等方式進行著。

據知情人士反映,在一個名為“河北分公司”的微信群裡,由被稱為是常來常往公司河北分公司有關負責人的多位網友,多日來每天不間斷在群裡發佈有關股權激勵計劃的內容,包括線下培訓和有關情況介紹。還有部分現場培訓的視頻會發布到群裡。反映人稱,公司還曾在杭州某處銷售原始股。

常來常往公司涉嫌傳銷被查 旗下“車小將”募資合法性存疑


常來常往公司涉嫌傳銷被查 旗下“車小將”募資合法性存疑

根據群裡及有關會員提供的信息,記者進行總結髮現,相關內容主要為:

車小將原始股票開始第一輪搶買,2019海外運作由國實基金輔導在香港註冊車小將集團公司在美國納斯達克新三板上市,現面向公司商戶及服務中心進行股權激勵,內部認購,是身份的升級和禮包贈送,名額有限,①10名天使合夥人,100萬現金,合計配送200萬股,摺合5角/股,另有5%的直推獎。②100名創客,1萬現金+4萬聯盟券,摺合5萬原始股,每股一元,每個商戶限二份,就是2萬現金+8萬聯盟券,計10萬股。③服務中心升級為車小將俱樂部,名額60個,20萬現金+30萬聯盟券,摺合贈100萬原始股,摺合5角/股,上市後成4美元,大約26倍的利潤,有需要馬上行動,只限今天至本月28號前,二月份提價!5萬元起步!老會員可以用4萬卷加1萬現金購買1份,每人限購2份、不是會員的可以找商戶及服務中心用現金兌換聯盟券,相信者可以聯繫服務中心或推薦的朋友清楚的解答你不明白的問題!千載難逢的商機!並報名接龍!分為創客或俱樂部,姓名+電話+ID號+股份。

另外,記者查閱網絡資料,在中華網等平臺上,看到一篇內容相同的報道稱,常來常往啟動海外上市戰略以來,備受各界關注。當日,車小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完成公司註冊,正式成為常來常往旗下孵化的首個海外上市公司主體。文中同時提到,常來常往公司董事長、車小將品牌創始人王鑫瑞認為,車小將海外獨立上市,是常來常往海外上市戰略的開路先鋒,常來常往重新設計規劃頂層架構後,將強化海外資本運作,陸續孵化上市品牌,未來將成為一家擁有多家上市公司、在車主電商垂直領域擁有巨大資本價值、3年內總市值超過百億元的跨國集團企業。

在一個名為車小將官網的網站,2018年12月1日發佈的消息稱,常來常往董事長王鑫瑞先生攜高層抵達深圳參加由國實集團主辦的“車小將品牌獨立上市戰略研討會”,同時會晤國實高層並簽訂赴美上市合作框架協議,至此,車小將品牌NASDAQ上市戰略正式啟動!

常來常往公司涉嫌傳銷被查 旗下“車小將”募資合法性存疑

左三為王鑫瑞

一邊是涉嫌傳銷賬戶被凍結,眾多會員無法進貨、退款,幾百名會員通過微信群討論維權事宜,一邊是會員通過微信群等方式討論公司旗下上市公司原始股售賣。這樣的一家公司是否在“玩火”,其發行原始股行為和募資方式的合法性,以及是否存在風險?

常來常往公司涉嫌傳銷被查 旗下“車小將”募資合法性存疑

股權激勵還是非法募資?

就車小將股權激勵有關事項,記者諮詢了相關法律專家,專家認為,按照這種運作模式分析,或屬於違法,且涉嫌欺詐。

該位法律專家提示稱,《公司法》有關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第七十七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公司法》第八十四條同時規定,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十五條,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必須公告招股說明書,並製作認股書。認股書應當載明本法第八十六條所列事項,由認股人填寫認購股數、金額、住所,並簽名、蓋章。認股人按照所認購股數繳納股款。

而根據《公司法》第八十七條,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應當由依法設立的證券公司承銷,簽訂承銷協議。第八十八條,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應當同銀行簽訂代收股款協議。代收股款的銀行應當按照協議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繳納股款的認股人出具收款單據,並負有向有關部門出具收款證明的義務。

第八十九條,發行股份的股款繳足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發起人應當自股款繳足之日起三十日內主持召開公司創立大會。創立大會由發起人、認股人組成。

第一百三十四條,公司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公開發行新股時,必須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並製作認股書。

該位法律專家指出,股份公司募股、上市準備等是有明確規範的。這種明確的規範,基本的原則包括遵照法律程序,另外,一定要有明確的法律文件,這些法律文件不僅要向被募集的對象公開,還要向國家有關部門公開,還要一定程度上向社會公開。此外,所有募集的資金往來、存儲都是有明確規範的。

“像這種通過微信、純口頭等方式的資金募集,讓一些人把錢拿走之後,資金的安全性很難保證。所以,微信群裡的這種行為並不可靠,欺詐的可能性很大。”

同時,根據該位法律專家的提示,記者查閱了多項官方文件。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6〕99號)指出,當前,非法證券活動的主要形式為:一是編造公司即將在境內外上市或股票發行獲得政府部門批准等虛假信息,誘騙社會公眾購買所謂“原始股”;二是非法中介機構以“投資諮詢機構”、“產權經紀公司”、“外國資本公司或投資公司駐華代表處”的名義,未經法定機關批准,向社會公眾非法買賣或代理買賣未上市公司股票;三是不法分子以證券投資為名,以高額回報為誘餌,詐騙群眾錢財。

該通知同時指出:

(一)嚴禁擅自公開發行股票。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或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後股東累計超過200人的,為公開發行,應依法報經證監會核准。未經核准擅自發行的,屬於非法發行股票。

(二)嚴禁變相公開發行股票。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後股東累計不超過200人的,為非公開發行。非公開發行股票及其股權轉讓,不得采用廣告、公告、廣播、電話、傳真、信函、推介會、說明會、網絡、短信、公開勸誘等公開方式或變相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發行。嚴禁任何公司股東自行或委託他人以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轉讓股票。向特定對象轉讓股票,未依法報經證監會核准的,轉讓後,公司股東累計不得超過200人。

(三)嚴禁非法經營證券業務。股票承銷、經紀(代理買賣)、證券投資諮詢等證券業務由證監會依法批准設立的證券機構經營,未經證監會批准,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經營證券業務。

違反上述三項規定的,應堅決予以取締,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同時,根據該通知,非法證券活動查處和善後處理工作按屬地原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負責。非法證券活動經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後,省級人民政府要負責做好本地區案件查處和處置善後工作。涉及多個省(區、市)的,由公司註冊地的省級人民政府牽頭負責,相關省(區、市)要予以積極支持配合。發現涉嫌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未構成犯罪的,由證券監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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