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李軍星對市法院執行工作提出新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军星对市法院执行工作提出新要求

12月28日,濟源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了市人民法院關於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情況的報告,通過了《關於支持人民法院進一步加強執行工作的決定》。李軍星主任在講話中對市法院執行工作給予充分肯定,並對深入推進解決執行難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李軍星指出,自2016年以來,特別是市法院新一屆領導班子組成以來,法院全體幹警在市委領導和市人大常委會監督下,明確目標任務,堅持問題導向,卓有成效地開展了執行攻堅工作,全市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眾滿意度得到提升。

李軍星強調,市人民法院要按照常委會作出的決定,克難攻堅,持續推動我市執行難工作縱深開展。

一是強化法律手段,加大執行力度。要傾盡各種執行手段,健全科學完善執行機制,避免選擇執行,辦人情案,保證執行效果,不斷取信於民。

二是要擴大宣傳,理解執行。既要通過營造宣傳氛圍,形成震懾力,又要加大“執行不能”的宣傳解釋,取得社會各界理解與支持。

三是要健全機制,公正執行。要健全網上辦案查詢機制,提高辦案公開透明度。積極發揮律師、基層組織在執行案件中的作用,加強各部門對執行工作支持配合力度,形成執行工作的合力。

四是要堅持不懈,久久為功。要以貫徹落實人大常委會作出決議為新起點,建立抓好執行工作長效機制,進一步消除積案,辦好新案,讓全市人民在每個案件執行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五是要持續抓好隊伍建設。要堅持從嚴治院,加強對執行幹警教育培訓和執法活動監督,採取內部管理和外部監督相結合的方式,努力造就一支“公正執行、乾淨辦事、忠誠擔當”的執行隊伍。

六是要強化執行監督工作。市法院要進一步增強人大意識,主動和市人大常委會溝通。對於重大案件、重點案件、關注度較高的案件,要邀請人大代表參與執行,見證執行,監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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