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啃坦克上天嚼飛機?“好吃佬”闖禍了……

好吃是天性。可誰能想到,為了吃幾隻野鴨,兩名“好吃佬”竟付出了沉重代價……

在地啃坦克上天嚼飛機?“好吃佬”闖禍了……


庭審現場


<strong>“好吃佬”將黑手伸向保護區鳥類

2017年10月,蔡甸區永安街村民高某和漢川市刁汊養殖場村民盧某某來到蔡甸區沉湖溼地自然保護區內抓野味。二人將拌有克百威(呋喃丹)高毒農藥的穀子撒到保護區內。

幾隻鳥兒被毒倒後,二人將它們撿回家。但撒出去的毒穀子順著河流漂向下游,致使更多的鳥兒誤食而死。

意識到自己可能闖禍,2018年2月7日和8日,高某、盧某某二人向蔡甸森林公安分局投案。

<strong>檢察機關提起野生動物保護

<strong>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案件被移送至蔡甸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後,為確定損失數據,該院多次與物價部門溝通,並向武漢市環科院專家徵求意見,及時固定和完善公益訴訟環節所需證據。

2018年4月21日,蔡甸區檢察院在全國性媒體刊登公告,告知該院在履職中發現,被告人高某、盧某某的非法狩獵行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該院已立案審查。如有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機關和有關組織自願擬對高某、盧某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在公告發布之日起一月內與該院聯繫。

因符合條件的公益訴訟主體未提起訴訟,社會公共利益仍處於受侵害狀態。履行訴前公告程序後,蔡甸區檢察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隨後,蔡甸區法院組成七人合議庭審理被告人高某、盧某某非法狩獵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


在地啃坦克上天嚼飛機?“好吃佬”闖禍了……


<strong>毒死260只珍貴鳥類

<strong>“好吃佬”付出代價

經審理查明,2017年10月底,高某向盧某某提議“搞野鴨吃”,盧某某表示同意。隨後,兩人來到高某的魚棚,將高毒農藥克百威(呋喃丹)用水化開後,放入稻穀浸泡,製作食餌。10月30日上午9時許,高某、盧某某乘車來到蔡甸區洪北大堤王家涉湖漁場。

隨後,二人乘船到省級沉湖溼地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盧某某將克百威浸泡過的稻穀向水草上及水域中拋灑。

當日上午11時許,沉湖溼地管理局七壕保護站巡護員尤某使用望遠鏡發現二人形跡可疑後報案。<strong>2017年10月31日、11月1日,武漢市森林公安局蔡甸區分局在案發水域提取鳥類死體共計260只。

經武漢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檢驗,送檢的死亡動物肝臟、死亡動物食道、動物死亡水域水樣中均檢出克百威成分。經武漢市野生動物物種鑑定委員會鑑定,260只鳥類死體涉及種類9種,其中湖北省省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有3種,共37只;國家有益的、有重要生態價值、有科學研究價值的保護野生動物有6種,共223只。

另查明,2006年8月21日,湖北省政府同意武漢市建立沉湖省級自然保護區。<strong>2015年3月23日,武漢市蔡甸政府發佈《關於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的通告》,規定蔡甸區全區範圍為禁獵區,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使用獵捕工具和方法獵捕野生動物。禁獵期從2015年3月23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本案在審理期間,高某、盧某某分別支付賠償款8.56萬元、4萬元。


蔡甸區法院審理認為,高某、盧某某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禁用的方法進行狩獵野生動物260只,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

2018年9月25日,蔡甸區法院依法判決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連帶賠償因非法狩獵造成的經濟損失12.56萬元,並在湖北省省級公開媒體上就損害國家和社會公益的行為登報道歉。

<strong>對話主審法官

<strong>1.為何賠償12.56萬元?

經武漢市蔡甸區物價成本監審價格認定局認定,死亡的260只野生鳥類總價值為人民幣12.56萬元。

<strong>2.為何要在省級媒體公開道歉?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4修訂)規定:因汙染環境和破壞生態造成損害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定承擔侵權責任。

②結合本案侵權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本案承擔侵權責任的主要方式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武漢沉湖等4個省級自然保護區的批覆》證實,2006年8月21日,湖北省政府同意建立沉湖省級自然保護區。因沉湖為省級自然保護區,法官綜合考慮量刑,判決被告人在省級媒體道歉。

<strong>3.為何成立7人合議庭?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2018年4月27日頒佈實施)第十六條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涉及徵地拆遷、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一審時應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七人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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