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法》今日起實施:業界“老油條”劃重點來了,速看!

今日,“電商法到底延期了嗎”竄上熱搜,說明大家還是很關心電商法實施時間,以及電商法對淘寶、微商從業者的影響。不過,好在“2019電商法”並沒有延期,正式以今日(2019年1月1日元旦)開始實施,劃重點的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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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界現狀:<strong>《電商法》實施在即,微商群體呈現“冰火兩重天”

2018年的最後兩個月,做微商的李小姐瘋狂地在微信朋友圈刷屏,清倉甩賣自己代理的產品,準備金盆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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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微商的大都是這類小姑娘

而在美國做了4年代購的仇小姐則在幾日前應淘寶和微店平臺方的要求,辦理了個人營業執照,並期待接下來不規範的或者出售假冒偽劣產品的代購都會被淘汰,自己能在行業洗牌後把生意做得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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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電商法》嚴格規定了適用範圍,代購、微商、淘寶在內。

根據《電商法》第二條,電子商務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法律、行政法規對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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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購行業,迎來合規經營。

這一定義涵蓋的範圍非常廣,過去,代購、微商等電子商務經營者遊走在監管外圍的灰色地帶,如今這些領域已經有法可依,行業的業態也將發生深刻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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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電商法》強調嚴格辦理執照、依法納稅、保障消費者權益

除該法規定的特殊情況外,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並依法納稅。如果經營者沒有登記辦理營業執照,將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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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平臺,將受嚴格監管。

此外,《電商法》還明確禁止了電子商務經營者默認搭售、大數據殺熟、刷單、刷好評、擅自刪差評、無故拒退押金、洩露用戶隱私、快遞無限延期等行為,如有違反,最高罰款50萬元。

榮哥溫馨提醒,《電商法》是屬於基本法,一些內容是框架性、原則性規定,其中很多地方仍需要進一步細化,比如扶持“三農”群體、通過個人技能提供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這些可以不用辦理經營許可,也無需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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