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巧破湯圓案”細解

清代浙江歸安、烏程兩縣同在一城,為湖州府管轄,鄭裕國任歸安縣令,人稱鄭青天。一天,歸安一鄉民到城裡為女兒置辦嫁妝,路過一家點心店吃了一碗湯圓,吃罷發現囊中沒有銅錢可付,便向店主解釋:“因進城有事,身上只有銀子,煩請店家先記掛在帳,我很快就回去拿錢來還。”

店主不滿:“本店小本經營,概不賒賬,何況我又不認識你,莫非你想白吃白喝?”鄉民聞言不得已,只好拿出一枚銀元抵押,講好還了銅錢就贖回銀元。可當鄉民拿銅錢去贖取銀元時,店家卻不肯認帳:“一碗湯圓能值幾個錢,哪用得著以銀元來抵押?”相互爭吵半天,鄉民因無憑無據,只得忿然離開。

清代“巧破湯圓案”細解

據此,鄉民找了一位姓趙的訟師,請教如何取回銀子。趙訟師言:“我們此地屬烏程縣管轄,這樣的事知縣根本不管,即便管了也斷不清。要遇上歸安知縣鄭裕國鄭青天,必能解決。不過得捱上幾十板子。”言罷口授方法,鄉民大喜,在歸安衙署門前靜候等待。

正好鄭知縣從府署歸來,鄉民衝撞知縣儀仗,鄭知縣喝問何事,鄉民大聲叫道:“小人是烏程縣的,老爺是歸安縣令,您不該懲辦我,把我送到烏程縣才是!”鄭知縣生氣道:“天下官管天下百姓,在我這裡犯事,是跑不了的。”當即下令,責打鄉民幾十板子。

清代“巧破湯圓案”細解

杖打之後,鄉民呈上狀子,鄭知縣觀後搖頭:“此事發生在烏程,你應該到烏程縣衙上告。” 鄉民回道:“大人剛才不是說‘天下官管天下百姓’嗎?”鄭知縣笑道:“暫且就替你審了這樁案子。” 隨即傳來涉事店家,店家卻咬口堅決不認。

鄭知縣於是派衙役暗中向店主妻子索取贓物:“你丈夫已經供認,趕快將銀子交出來,否則免不了要追究罪責(爾夫已供認矣,速繳可免責)。”店妻信以為真,急道:“我原先就告訴他不能昧著良心,不義之財不可取,如今怎樣,還不是應驗了?”連忙找出那塊銀元,交給衙役帶走。

清代“巧破湯圓案”細解

鄭知縣拿到那塊銀元,對鄉民說道:“你的銀元大概是在別的地方遺失的吧?他不認帳,我也不能濫用私刑,不如我賠你一塊,以免冤枉良善。”鄉民不肯接受,鄭知縣佯裝發火:“賠你一塊不要,到底想如何?”言罷當堂扔下夾雜一枚原物的兩塊銀元,讓他自行拿走一塊。

鄉民見狀驚訝地指著其中一塊:“這便是我抵押的那塊銀元,因屬小女聘金,上面標有紅色的雙喜字。”鄭知縣把那塊銀元拿給店主看,店主無話可說,只得磕頭認罪。鄭知縣好一番嚴厲斥責後,才放其回家,而鄉民俯首跪拜,千恩萬謝才肯離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