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僅僅98條,針對性的解決了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不足。2015年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是為《中華人民共和行政訴訟法》(2015)修改而匆匆出臺的。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則對前述法規兼收幷蓄。
作為憲法與行政法專業的研究生,筆者用了107張圖,將上述2000年、2015年、2018年的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進行逐條比較。目的是對行政訴訟中使用較多的這三大法律解釋統一梳理,夯實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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