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两类职工,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没有一毛钱关系

至少两类职工,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没有一毛钱关系

近日。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应实施条例,包括实施细则纷纷出台,一时成了新闻热点。很多吃瓜群众不明真相,是什么新政策呢?

至少两类职工,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没有一毛钱关系

我来大概总结下,从明年开始(起征点已经于2018年10月1日开始实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至5000元,同时实行年度核算,也就是说一个年度的内累计的起征点是5000*12=60000元。同时,劳动者读书的、养娃的、买房或租房、赡养老人或者大病医疗的,再给予一定额度的免征。

至少两类职工,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没有一毛钱关系

不过在大家喜大普奔的同时,我要提醒下,这个新政策和两类劳动者没有关系。

1、一个年度内平均每月到手收入没有超过5000元(2、3线城市应该不少);

2、入职时,和单位谈的工资就是税后工资(原本优惠职工的,变成优惠单位了)。

这两类劳动者除非单位加工资,否则拿到的工资还是和原来一样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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