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對智付電子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付支付“)進行了處罰<strong>,被處以人民幣罰款1590.8萬元,處罰日期為2018年4月28日。智付支付涉及違規行為包括:違反外匯賬戶管理規定的, 逃匯行為, 未按照規定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統計報表等資料。
<strong>涉嫌逃匯行為
據瞭解逃匯行為是一種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擅自將外匯存放境外,或者將境內的外匯非法轉移到境外,情節嚴重的行為。概述本罪侵害的客體是國家的外匯管理制度。
1、違反國家規定,擅自將外匯存放在境外的;
2、不按照國家規定將外匯賣給外匯指定銀行的;
3、違反國家規定將外匯匯出或者攜帶出境的;
4、未經外匯管理部門批准,擅自將外幣存款憑證、外幣有價證券攜帶或者郵寄出境的;
5、明知用於逃匯而提供人民幣資金或者其他服務的;
6、以其他方式逃匯的。
隨後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也開出一張鉅額罰單,智付電子支付有限公司因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strong>給予該公司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1,078,964.39 元,<strong>並處罰款14,534,813.47元,罰沒合計金額25,613,777.86元;<strong>對該公司1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以罰款合計80萬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5月3日。
<strong> 央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處罰金額累計超過4000萬人民幣,這是2018年央行對第三方支付機構開出的最大罰單。
<strong> 智付支付為什麼被處罰?
有用戶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智付集團旗下的智付電子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付支付”)違規為境外非法企業提供通道,並且中國人民銀行深圳中心分行已於2017年12月底要求停止新增業務開展,在2018年3月7日對智付支付做出全面停止業務,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行政處罰,但暫未在央行官網公示。<strong>智付支付向記者表示,公司主動向央行深圳中心分行提出停止業務,目前在做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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