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出租車司機鬥狠心臟病發死亡,的哥卻被批捕,冤不冤?

“男子與的哥鬥狠死亡”的視頻在網絡火了,引發了不小的討論。具體事情經過不再贅述。本人非法律專業人士,就是個草根,說兩嘴,不正之處請交流指正。

男子與出租車司機鬥狠心臟病發死亡,的哥卻被批捕,冤不冤?

第一,從視頻裡女人(鬥狠男子的妻子)的話語可以得知,之前死者認為出租車在行車過程中別了一下(這種事在平時行車過程中算是挺常見的,有的是故意的,有的是無意的),應是沒有發生實質的碰撞或接觸!這是誘發爭吵的主因!

第二,從男子駕駛的摩托車的停車位置看,是其逼停了出租車,然後與出租車師傅進行了爭吵!本來已經過去的事了,可偏跟倒黴催的一樣,就非要來爭執一場!

第三,爭吵過程中,司機師傅相對於死者來說,相當剋制,而死者情緒相當激動,不斷用“服不服”等言語進行挑釁,但女子的勸說起到了一定作用,雙方沒有發生肢體衝突。本來,死者要騎車走了,這時卻犯病了(昨天看視頻的時候,一開始還以為這哥們要碰瓷呢)!

第四,女子說死者患有心臟病。那麼,對於心臟病患者來說,情緒激動是一大忌!死者對自己的病情應該是知情的,對所患病症的注意事項應該是知曉的。

綜上所述,有人因病發死亡,要求涉事一方配合,能夠理解,但被檢察院以過失傷人批准逮捕有點理解不了。一沒打二沒吵三還參與了救援四是不知道死者有心臟病,怎麼就成了過失傷人呢???這上哪去說理去啊!幸好有視頻,但願能助其洗脫罪名!

這事兒是6月份的事兒,9月份的哥被當地檢察院批准逮捕,不知道一個月過去了,現在有沒有具體的處理結果!

這事兒,不禁讓人聯想到前段時間鄭州一醫生“勸阻吸菸者致死事件”。中間曲折離奇不再表述,最終經過二審改判醫生無責,但醫生仍然向家屬賠償1.5萬元。

不禁要問,這醫生到底是有沒有責任?有責任那就接受懲罰,沒責任為何要補償?是基於“人道”嗎?依我看來,一點都不人道!作為醫生有沒有責任去勸阻在醫院內的吸菸者?那普通人又有沒有責任去勸阻在公共場合的吸菸者?這樣的判決對社會的發展、公平正義的追求有利嗎?男子與的哥鬥狠死亡這個事,是不是又是因為人道呢?那麼,作為一個醫生,都未看出吸菸的老人有病,那這的哥何來的能耐判斷死者身體的健康程度呢?況且,在這場爭執中,摩托車男子佔據主導,一再進行挑釁的情況下!

最後說一句,雖然在事件中有人死亡,但公平正義不需要這樣“和稀泥!”!最後祝死者安息吧,願在天之上能夠平和心中的怒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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