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古代很少發生“強姦案”?不知道吧?

21世紀的中國是法制的中國,可以說只要你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活動,你想幹什麼都可以。或許有的朋友還反感法律管得多,但小編卻還覺得管得少了呢?要是拐賣兒童能加重刑罰,要是訛詐好人能入刑,或許世界會更加美好。在小編看來,正是有法律的存在,才導致社會如此的安定和諧。


為何古代很少發生“強姦案”?不知道吧?


但其它國家可就不這麼樂觀了,就拿鄰國印度來說吧,古印度也曾經是四大文明古國之一,但今日卻早已斷了傳承。在21世紀的今天,還會是不是爆料出光天化日之下發生強姦案,這實在是太難以讓人接受了。要知道咱們中國古代都很少會發生“強姦案”的,這是怎麼做到的呢?說了可別不信,原因讓人很是心疼。


為何古代很少發生“強姦案”?不知道吧?


第一,女子的人身自由遭到嚴格的限制

或許在宋朝以前的中國,女子的地位雖然低於男人,但也很是開放的。但是在宋朝以後,尤其是明清時期,女子的社會地位急劇下降。大門不出,二門不邁,說出來簡簡單單,但仔細想想那又是一種怎樣的孤獨呢?在充滿幻想的年紀,只能在內院老老實實的待著,再加上纏足帶來的痛楚,這與酷刑何異。門都出不去,自然也不會發生此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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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不敢表述

自宋明理學提出“存天理,滅人慾”之後,女子連改嫁的權利都沒有了。本身在古代中國,一個女子就很難養活自己,再加上不準改嫁,這是在把孤寡夫人往絕路上逼。一句“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體現出的不是那個年代文人的文化水平,而是那個年代文人的自私與無恥。聖賢書教導出的居然是這種人,這也難怪近代中國為何會開展批孔運動了,用佛家的思想來講,這就叫——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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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嫁人都不行,那就更不用說是被人玷汙了。女子一旦告知家人,自己被人玷汙了,那個年代極端的人們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是該如何處理兇手,而是逼女子自盡以保全名節。為了活命,這些被害人就只能忍氣吞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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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哪裡是古代沒有強姦案,而是為了活命不能說,那些期待迴歸古代的人,你們能接受這樣的中國嗎?這樣的原因讓人心疼,但這就是封建社會的客觀事實。當再有人嚷嚷著要修習程朱理學的時候,各位讀者應該知道怎麼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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