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要聞」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整治“職業放貸”行為 規範民間資本市場

近年來,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等有關規定,積極採取有效措施整治“職業放貸“行為,規範民間資本市場。

建立職業放貸人名錄。將近三年審理的民事訴訟案件中涉及20起以上民間借貸訴訟的同一或關聯原告、同一年度內涉及10起以上民間借貸訴訟的原告均納入了本院“職業放貸人名錄”,定期於每季度的第一週將更新後的名錄報上級法院予以公佈。

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彙總案件審理中掌握的民間借貸案件和審判管理信息綜合查詢系統查識的信息,對納入“職業放貸人名錄”且累計標的金額達到一百萬元以上的原告納入重點“職業放貸人名錄”,同時將名錄抄送至政法委、檢察院、公安局、金融辦、地稅局和人民銀行,為相關監管部門拓展監督渠道、增強監管時效創造條件。

建立協調聯動機制。積極建立與公安機關、金融監管部門的協調會商機制,做好借貸事實查明工作,充分發揮司法對民間借貸的規制和引領作用,並積極依靠黨委領導和政府支持,探索建立跨部門綜合治理機制,形成司法規制與監管整治的合力,助推民間資本“脫虛向實”。

2018年,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裁決的10餘起涉及“職業放貸人”的案件中,在確認借貸行為無效的同時,對其主張的高額利息均依法予以調整,有效規制了職業放貸行為,保障了民間借貸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

「政法要闻」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整治“职业放贷”行为 规范民间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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