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政務新媒體?

文丨圳論評論員 姚龍華

政務新媒體能不能“一睡不醒”?能不能任性開懟?能不能花錢買“粉”?國辦有了明確說法。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政務新媒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明確政務新媒體不得擅自發布代表個人觀點、意見及情緒的言論,違規發佈或轉載可能被追責。

移動互聯網時代,政務也要全面“觸網”,踐行“網上群眾路線”。政務新媒體是黨和政府聯繫群眾、服務群眾、凝聚群眾的重要渠道,是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手段,是引導網上輿論、構建清朗網絡空間的重要陣地,是探索社會治理新模式、提高社會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徑。截至目前,全國各級行政機關和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開設政務新媒體共17.87萬個,遍地開花的政務新媒體已成為各級政府部門推行政務公開、優化政務服務、凝聚社會共識、創新社會治理的新載體。

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政務新媒體?

不過,不容忽視的是,一些政務新媒體還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發佈不嚴謹、建設運維不規範、監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問題,“殭屍”“睡眠”“雷人雷語”“不互動無服務”等現象時有發生,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響。據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統計,今年一季度政務機構官方微博殭屍賬號達61396個,佔總微博數的45%;有“個性”官微在微博中將地鐵乘客稱為“蝗蟲”,將網友諷刺為“網絡噴子”;還有一些政務APP“忘卻初心”,在與網友的後臺交流中只顧賣萌沒解決任何訴求……如此“任性”的政務新媒體,絕不是我們所期待和需要的。

堅持問題導向、對症下藥,加強對政務新媒體的監督管理,顯得尤為必要且迫切。針對建設運維不規範問題,《意見》規定,要建立政務新媒體分級備案制度,原則上一個單位在同一平臺只開設一個政務新媒體賬號,集中力量做優做強主賬號,對功能相近、用戶關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務新媒體要清理整合,確屬無力維護的要堅決關停,從而有效避免重複建設、重建輕管、建而不管;同時,嚴禁政務新媒體刊登商業廣告或鏈接商業廣告頁面,嚴禁購買“粉絲”等數據造假行為,嚴禁強制要求群眾下載使用移動客戶端等或點贊、轉發信息,從而有力推動政務新媒體正本清源,避免“不務正業”,做到真實權威。針對“雷人雷語”問題,《意見》提出,要嚴格內容發佈審核制度,堅持分級分類審核、先審後發,明確審核主體、審核流程,嚴把政治關、法律關、政策關、保密關、文字關;規範轉載發佈工作,原則上只轉載黨委和政府網站以及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的稿源單位發佈的信息,不得擅自發布代表個人觀點、意見及情緒的言論。針對“殭屍睡眠”問題,《意見》明確,要加大信息採編力度,建立原創激勵機制,保障信息發佈有來源,並要求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加強日常監測,確保信息更新及時、內容準確權威。

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政務新媒體?

我們需要的政務新媒體,當然必須是規範運營的,根本上是能夠實現有效互動、提供優質服務的。政務新媒體發展至今,已進入內涵式發展階段,其功能也從信息發佈、政策解讀、答疑解惑延伸至構建智慧政府、推動社會治理。事實上,政務新媒體雖然具有一定的媒體屬性,但其根本屬性是政民互動與服務的線上延伸,是以新媒體手段實現和履行政務職能,而不是以政務為內容辦“新媒體”。《意見》多次提及“社會治理”,首次將政務新媒體的核心功能歸於“社會治理”目標。圍繞公眾需要,立足政府職能,優化用戶體驗,提升服務水平,增強群眾獲得感,正是《意見》堅持的基本原則之一。《意見》對政務新媒體所承載的功能做出了詳盡規定:推進政務公開,強化解讀回應;加強政民互動,創新社會治理;突出民生事項,優化掌上服務。每一個功能指向的,都是打造我們喜聞樂見的“指尖上的網上政府”。

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政務新媒體?

將政務新媒體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監督管理,提供經費保障,配齊專業隊伍,增強運維能力,建設更加權威的信息發佈和解讀回應平臺、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動和辦事服務平臺,並用公眾滿意度來檢驗其成色,是擺在各級政府部門面前的一道“必答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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