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調解暖人心,贈送錦旗表謝意

檢察官調解暖人心,贈送錦旗表謝意

“感謝檢察官為民排憂,為民辦事啊。”新年伊始,胡某將一面繡有“為民排憂情深似海,為民辦事關懷備至”的錦旗送到了芙蓉區人民檢察院,口中不停地表達著對公平正義的真切感受。

2009年6月至2013年10月,胡某一直為長沙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門店裝修提供服務,但未能簽訂書面合同,也未就工程款進行相應的結算。2016年2月,雙方因結算事宜發生爭執,並將該案起訴至芙蓉區人民法院,法院判決該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胡某工程款、審計費等款項共計三萬九千餘元。其後,胡某不滿法院判決的金額,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由於缺乏有效的證據證明,其請求未得到支持。無奈之下,胡某多次到該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進行交涉,當地的派出所也多次組織了調解,可由於雙方意願金額差距較大,均未能促成和解,雙方的關係也一再僵化。

抱著試一試的心態,2018年9月,胡某向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希望檢察院能對該案進行監督。因涉案金額較大,且涉及民工企業問題,該案得到了芙蓉區人民檢察院的高度重視。承辦檢察官在詳細瞭解相關案件事實後,發現該案法律關係明晰,僅從胡某提供的材料來看,支持其申訴請求較為困難。但是在向雙方當事人詢問時,發現雙方都有較高的調解意願。

本著節約司法資源與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理念,2018年12月,芙蓉區人民檢察院依法為雙方當事人組織了一次調解,通過耐心細緻地釋法明理,理清利害關係,雙方終於達成一致和解意見,該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同意給予胡某十八萬元的補償,芙蓉區人民檢察院也當場為雙方出具了和解協議,案件得以迅速解決。歷經四年未能徹底息訴的糾紛,最終在芙蓉區人民檢察院的調解下圓滿化解,雙方當事人也重新握手言和。為了表達對芙蓉區人民檢察院迅速圓滿解決該糾紛的謝意,胡某向檢察院送上了一面鮮紅的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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