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檢察官說」敬大力:邁步檢察新時代,唯有改革注活力

最高人民檢察院

「大檢察官說」敬大力:邁步檢察新時代,唯有改革注活力

敬大力在北京市首次檢察官大會暨檢察官協會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上發表主旨講話

“2018年對我來說,意義非凡!”採訪北京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敬大力,見面第一句話就令記者心中一動。他告訴記者,2018年是國家改革開放40週年,也是檢察機關恢復重建40週年,“這一年,也是我學法律、幹法律40年!”

敬大力1977年考入吉林大學法律系,1978年正式入學學習法律專業,畢業後一直在檢察系統工作至今。他的經歷和改革開放歷程、和檢察機關恢復重建相伴相隨。採訪中,我們的話題一直圍繞檢察改革展開。

唯有理論創新才能啃下改革的“硬骨頭”

記者:2018年12月18日,慶祝改革開放40週年大會在京召開。在這個特殊的時間節點上,您作為北京市檢察院檢察長,有哪些體會?

敬大力:我有幸在慶祝改革開放40週年大會現場,聆聽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感受非常深刻。總書記的重要講話全面回顧了改革開放40年曆程,對新時代深化改革開放作出了新的全面部署,是一個綱領性的文獻。

我剛剛和你們講了,我自己的經歷恰好和這40年相伴相隨,對這40年改革開放取得的成就,檢察機關發生的變化,我是感受非常深刻的。

記者:您在湖北任上十年,湖北的檢察改革就搞得有聲有色。到北京任職後,北京市檢察改革也是很有特色,很有成效。對檢察改革,您有些什麼感悟?

敬大力:張軍檢察長強調,要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從北京的檢察改革實踐看,這12個字對我們深化改革、謀劃舉措、推進落實都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

總體來講,這40年裡,首都檢察機關始終與黨和人民事業發展同步,與改革開放同向,與法治中國建設同行,走過了不平凡的歷程,取得了不平凡的成就。

近三年來,我們堅持改革發展,不斷深化檢察工作機制改革和訴訟制度改革,重塑了檢察工作格局,優化了檢察職能配置,建立起了一整套與檢察職能、訴訟制度、社會治理相適應的檢察工作新模式。

記者:改革已經步入深水區,剩下的都是難啃的“硬骨頭”。對新一輪深化檢察改革的難點,您怎麼理解?

敬大力:對檢察改革的探討,我們要從40年檢察機關恢復重建的歷史中去看。你們發現沒有,檢察機關恢復重建以來,職能總是或增或減,有時候甚至是大增大減,這是為什麼?我在想,這可能就是我們在對檢察職能的認識上還不紮實,還不那麼拿得準。我們離完善的、成熟定型的檢察制度設計,在實踐上都還有很大距離。進一步深化檢察改革,我們要做到檢察職能定位更加精準,檢察理論研究更加紮實。我們要在理論上深入研究思考,要有理論創新,唯有理論創新才能啃下改革的“硬骨頭”!

要防止檢察監督泛化、弱化,甚至邊緣化

記者:北京市人大常委會2018年專門審議了市檢察院關於加強法律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在加強法律監督上,北京市檢察改革有哪些探索和經驗?

敬大力:法律監督是檢察機關的憲法定位。但我們不能把法律監督職能理解“泛化”了——職能理解泛化了,部署就會虛化;部署虛化了,工作就會弱化。

記者:怎樣理解您說的泛化?

敬大力:法律監督從廣義上講,指的是檢察機關的性質或憲法定位,是檢察機關區別於其他國家機關的根本所在。而狹義上的法律監督是指對司法權的監督,具體說,就是對訴訟違法的監督。我們在堅持一元憲法定位的同時,要強化對訴訟違法監督進行獨立工作部署,防止檢察監督泛化、弱化,甚至邊緣化。

按照這樣的理解,北京市檢察機關探索依法完善監督工作規程、工作細則和訴訟違法情形及立案標準。其中,訴訟違法情形及立案標準作為監督工作的裁量標準,對581項訴訟違法具體表現形式進行了梳理和歸類,形成105個監督案由,明確各自的立案標準。根據違法程度不同,我們又將訴訟違法行為分為三類:一般訴訟違法、嚴重訴訟違法和涉嫌職務犯罪。對於一般訴訟違法,情節輕微,就隨案提醒糾正、補正瑕疵即可;對於嚴重訴訟違法,就啟動調查核實程序,並制發書面監督文書督促糾正;對於涉嫌職務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就交由有權機關進行立案調查或偵查。

記者:實際效果怎樣呢?

敬大力:我可以給你們一組數字。2018年,我們在市檢三分院和部分基層院開展了為期一年的“五化”建設試點工作,九個試點單位的五大監督部門,受理並審查監督線索數量同比增長了30%。立案辦理監督案件數,立項辦理監督事項數,同比分別增長27%、89%。

記者:“五化”指的是什麼?試點情況現在怎麼樣?

敬大力:我們圍繞監督工作開展了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體系化、信息化“五化”建設試點。這個試點搞了一年多,成果是非常豐碩的。監督工作“五化”建設從最初的一張白紙發展到今天,已經編纂形成3個實務操作規程,一本27個典型監督案件的案例彙編,186條的監督規程、667條的工作細則,256個法律文書彙編以及80多萬字的法律法規彙編。

“五化”的目的就是要把監督工作“實化”。為此,我們還創新開展監督決定公開宣告探索與實踐,變“文來文往”“隔空喊話”為“零距離”“面對面”。對於統一業務應用系統的建設,也著力體現檢察機關監督工作特點。

合理配置捕訴職能,充分發揮“捕訴一體”優勢

記者:您說過,“捕訴一體”要合理配置捕訴職能,實現更高層次的揚棄發展。

敬大力:這句話,是通過實踐得來的。北京市檢察機關在改革之初,就在各院設立了專業化檢察部門,如金融犯罪檢察、網絡和電信犯罪檢察、科技犯罪案件檢察等部門,這些部門都是“捕訴一體”。

為了做好“捕訴一體”、合理配置捕訴職能,我們固化了一系列工作機制,這些機制簡單說就是十八個字:整合兩項審查,突出實質審查,審查引導偵查。

記者:這十八個字、三句話裡,都有“審查”兩個字,請您給我們詳細解讀一下?

敬大力:這裡說的審查,是指檢察機關對於依法受理或發現的事件(事項),通過查閱卷宗、調查核實、聽取意見、訊問或詢問相關人員等活動,進行的法定程序的審查工作。審查對接監察委員會的調查和公安機關的偵查,是一個法定的訴訟程序,審查之後才能作出捕與不捕、訴與不訴等決定。應該說,我們過去對檢察機關“審查”職能作用認識不足。

具體說,“整合兩項審查”就是發揮“捕訴一體”優勢,將審查逮捕向後延伸、審查起訴向前延伸,使兩者有機結合而提高辦案質效。“突出實質審查”就是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分別進行實質化審查,維護二者各自獨立程序的必要性和證明標準。“審查引導偵查”就是正確認識審查引導偵查、傳導壓力的作用,健全審查引導偵查的常態化工作等。

“捕訴一體”工作機制最大優勢,就是進一步強化了引導偵查,將庭審標準從審查源頭就傳導給偵查機關,以後隨著審查的深入推進而持續不間斷引導直至庭審,從而使引導偵查寓於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全過程,更直接、更高效。由這點看,檢察審查職能被賦予了新內涵,檢察審查理論實現了新發展。

以檢察官為核心,形成1100多個各類辦案組

記者:基層辦案力量不足是一個實際問題,北京市檢察機關是怎樣緩解這一難題的?

敬大力:這個問題,北京已經得到了很好的解決。檢察改革以來,我們建立了以檢察官為主體的檢察官基本辦案組、組合或協同辦案組、專案組三種辦案組織形式。其中,絕大部分為基本辦案組,小部分為組合或協同辦案組,還有個別專案組。目前,全市檢察機關共有1200多個檢察官,以檢察官為核心,形成了1100多個各類辦案組,99%的案件都由基本辦案組辦理。

2018年7月,我們還制定實施了調整內設機構分工優化職能配置的實施意見,明確要健全完善跨院、跨部門有序調配檢察官辦案組工作機制,實行以檢察官辦案組為基礎的檢力資源動態、機動管理,以適應檢察辦案實際需要。

記者:早在2004年,你們就成立了全國首個金融犯罪專業公訴組。十多年後的今天,專業化辦案有什麼新發展?

敬大力:就在不久前,我們專門制定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檢察官辦案組建設的工作方案》。這個方案細化了檢察官辦案組的專業分類,按照基本、具體、特色、崗位四種類別對辦案組進行專業分類設置,並以此為基礎全面配置檢察職能;確定了辦案組人員配備的基本原則,要求綜合考量檢力資源和辦理案件情況科學配備人員;劃分了檢察長(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相應的司法責任,明確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提出了動態管理、考核監督、履職保障等配套措施,健全辦案組織運行機制,確保檢察職責有載體,辦案組織有分工,各項工作更均衡。

改革為新時代北京檢察工作注入活力

記者:邁步新時代,北京檢察機關為首都建設和京津冀一體化服務,有什麼新思路、新舉措?

敬大力:建設北京城市副中心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要決策。北京市檢察院在2018年年初印發了《北京市檢察機關服務保障北京“四個中心”建設和城市總體規劃實施方案》,我們明確了18項重點工作。

一方面,主動服務城市副中心重大項目建設,依法嚴厲打擊重大項目建設中發生的各類刑事犯罪,積極督促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嚴格履職,加強對法院執行活動的監督,對破壞土地資源造成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違法主體嚴肅追究法律責任。同時,服務保障副中心經濟結構優化升級,推動完善重點地區、重點部位、重點場所安全防範機制,構建與副中心功能定位相匹配的安全保障體系。

另一方面,加強京津冀檢察機關在各方面的協作。加強跨行政區劃檢察院建設,嘗試辦理與天津、河北互涉兩地及三地的公益訴訟案件,實現京津冀公益訴訟案件一體化的工作模式。

邁步檢察新時代,唯有改革注活力。下一步工作中,我們將著眼於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進入系統性、整體性變革的新階段,促進改革成龍配套、系統集成,進一步提高改革的體系化、精細化和適應性,使改革效果充分彰顯,為首都檢察工作創新發展提供強勁動力。

(文字:趙信 楊永浩 簡潔 編輯:史紅美)

2019年第10期共4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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