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祕|以“物聯網”“分享經濟”為幌子實為傳銷詐騙,這家傳銷公司被查處!

相比於傳統傳銷,網絡傳銷更具欺騙性和隱蔽性。江西省鷹潭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日前公佈一起網絡傳銷典型案件,涉案企業打著“分享經濟”的幌子來進行非法傳銷活動。


揭秘|以“物联网”“分享经济”为幌子实为传销诈骗,这家传销公司被查处!

題圖:主題配圖

記者瞭解到,天津聯家興物聯網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利用“中國物聯網分享經濟平臺”,在鷹潭市餘江區以投資680元購買項鍊為幌子,通過獎勵制度,吸引會員加入並發展下線。根據會員發展下線的人數和金額,分別給予不同比例的人頭費。

鷹潭市場監管部門委託騰訊公司鑑定核實,會員ID:wxid_ty8i6v****j022(許豔華)(手機號:139****6768)綁定的銀行卡為62284837381****8278,通過查詢該卡交易明細,從2017年11月13日至2018年3月12日期間共發展會員110294餘人,其發展的會員以購買“項鍊”為名,投單資金共計74999920.00元人民幣。會員ID:wxid_ty8i6v****j022(許豔華)發展的會員中,ID號為ZY****000(周幼桃)的會員在餘江縣境內發展會員,共發展會員233人,發展層級3層,下單246筆次,投單資金共計167280.00元人民幣。

鷹潭市場監管部門對該公司藏匿在公司監事劉宏傑女兒代麗穎持有的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梅地亞支行的卡號為62170000101****4656的賬戶凍結資金60000000.00元、母親黃玉玲持有的興業銀行煙臺萊州支行的卡號為6229083730****5216的賬戶凍結資金15000000.00元,實際共凍結資金75000000.00元。

揭秘|以“物联网”“分享经济”为幌子实为传销诈骗,这家传销公司被查处!

傳銷行為破壞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易造成社會的不穩定,是我國行政法規所禁止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從事傳銷行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對傳銷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該公司運營“中國物聯網分享經濟平臺”時,採取的經營模式和計酬方式是通過發展人員加入,以一次性消費投資680元為條件,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並在互聯網建立了“中國物聯網分享經濟平臺”會員報單中心,為會員分配賬號,為會員進行網上報單、註冊、建立發展網絡構架圖,同時會員兼具推廣下級會員獲取推廣獎金的功能,並通過該會員管理系統發展會員,會員再層層發展會員,層層提成,形成金字塔式的網絡化佈局,形成上下線關係。

揭秘|以“物联网”“分享经济”为幌子实为传销诈骗,这家传销公司被查处!

該公司以發展人員的數量和下線的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該上述行為已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二)項、第(三)項:“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係,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之規定,構成組織策劃傳銷行為。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近年來,網絡傳銷採取了更加隱蔽的包裝術,常用的幌子包括電子商務、分享經濟、網絡理財等。要識別傳銷,首先要明白天上不會掉餡餅,高回報必然有高風險;其次,無論傳銷的形式如何變化發展,其實質仍是以購買份額作為入門費,發展下線人員、拉人頭組成層級,以下線人員“業績”作為獲利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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