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一般結婚時女生就要彩禮,離婚時卻要平分夫妻共同財產?

女生結婚要彩禮,離婚時還要平分夫妻共同財產這種現象是和我們的國情和文化的產物。要說這種現象合理不合理,很難統一下個定義。但有個誤區,我們要明白,離婚時平分婚後共同財產是法律賦予夫妻雙方的權利,和女方婚前要不要彩禮沒有必然聯繫,這一條款不僅在保護女性的權利,同時也在保護男性的權利。

為什麼一般結婚時女生就要彩禮,離婚時卻要平分夫妻共同財產?


有爭議的就剩下前半句話了,為什麼結婚時女生一定就要彩禮了。

在我們國家,女子婚後通常要隨男方生活,就是所說的“嫁”。這意味著,女方要長期待在男方的家庭環境中,和男方的父母甚至兄弟姐妹,親戚朋友一起生活,回孃家的時光是少之又少。在這期間,女性要開枝散葉生兒育女,孝敬公婆,勤儉持家,幫助夫家把日子過得人丁興旺,紅紅火火,美其名曰旺夫!

而女性的原生家庭將面臨什麼呢?回孃家叫做走親戚,一年兩大趟。以前交通不便利,想見一面往往不容易。現在交通發達了,但如果是遠嫁,也不是想回去就回去的。

正是婚後隨著夫家的這種生活模式,導致女孩出嫁就像是生死離別,要與孃家人割裂的感覺,形成了結婚時女孩要彩禮的土壤。

翻過來,男方隨著女方家庭生活我們往往稱之為倒插門,往往為許多男性難以接受。如果女孩結婚要彩禮隨男家生活不能接受,那麼廣大男性朋友為什麼不願意接受倒插門呢,而且倒插門往往還不需要男方買房子車子。

我以為,正是由於女孩出嫁後將脫離孃家人生活,將自己未來幾十年的整個身心交給夫家的這種傳統模式,導致了彩禮的產生,發展。彩禮並不能完全的否定他存在的意義,只要他不高的過分,成為阻礙青年男女愛情的絆腳石,我認為並沒有什麼值得特別詬病的地方。但我堅決反對天價彩禮,這已經變了味,成為了買賣,失去了彩禮所代表的祝福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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