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房產稅更厲害的是房產空置稅!該來的還是來了?

比房產稅更厲害的是房產空置稅!該來的還是來了?

之前網上總流傳著一個段子,問如果時間往回倒退20年你會做什麼?或許你會想到買彩票,然而這次的答案有些出乎意料,大家齊刷刷的回答:買房!在人口快速增長的今天,再加上“炒房團”的運營,房子的價格可謂是一天一個價,尤其是北京、上海、深圳這些大城市的房子,普通的工薪階層怕是隻能望而止步了。所以房地產行業但凡稍有消息都能一石激起千層浪。

關於房地產的討論已經有很多了,國家也出臺了相關政策來緩解這一局面,例如房產稅,但依據現在的狀況來看的好,還遠遠不夠,所以為了更好遏制房地產投機、房地產泡沫這一項艱鉅任務,國家還提出拿出房地產稅分類進行,率先出臺能夠精準遏制投機的消費稅、流轉稅、空置稅。

上面所說的房屋空置稅已不是什麼新話題,在房價快速上漲的這些年,空置稅已多次被提及到,只是至今還沒有實行罷了。那房屋空置稅是什麼呢?為什麼說房產空置稅比房產稅更厲害?

首先我們下來了解一下什麼是“空置”,空置是指那些既不自己居住又不對外出租空閒下的房屋。房產空置稅就是要對這些沒有空閒,且沒有對居民起到作用的房子收費。我們本身就是人口大國,國土資源稀缺,對空置的房屋進行一定的稅收可以有效的緩解這一局面。

根據之前的調查顯示,我們房屋空置率比較高,城市與城市之間空置率也不一樣。有些地區空置率達到了70%,就連人口如此密集的北京,空置率都達到了20%,今天小編的同事還在抱怨,馬上就要租不起房子了,現在租的房就要漲價,出去找房有找不到……原以為是因為人數太多,房子供不應求造成了現在的狀況,然而竟是北京又如此多的房屋並沒有對外出租。從國際上看,一般採取了空置稅的國家空置率接近5%左右。

比房產稅更厲害的是房產空置稅!該來的還是來了?

那麼我國會在何時推出房產空置稅呢?

2015年3月份,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對外公佈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決定 。其中,第八條(下列事項只能制定法律)增加一項,作為第六項:“(六)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徵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 《立法法》明確了“稅收法定”原則。“稅收法定”就是政府收什麼稅、向誰收、收多少、怎麼收,都要通過人大來立法決定。

這也就是說,沒有全國人大立法或者許可,政府無權徵稅。從今年9月份公佈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來看,只有“房地產稅法”列為了第一類項目即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 “空置稅”不在其中。

此外徵收房產空置稅仍面臨一些困難,問題如下:

一、如何界定“空置房”仍無具體依據

雖然上面我們對空置房也做出了一個解釋,但是隻是單純的憑藉房子有沒有空閒來評判它是“空置房”稍顯侷限。如果只是按照天數來斷定房子是不是空置房,肯定不合適,萬一房主是長期出差,只是偶爾居住,那這樣的收不收稅呢?

二、空置房,稅率應該怎樣徵收?

稅率多少直接關係到繳納稅金的多少,那麼徵收多少稅率合適呢?

我國一二線城市和三四線城市房價差別大,就是在一個城市中,不同地段的房價差別也非常大,顯然一刀切式的稅率並不符合實際。如果按照地段來收取稅收的話,前期的調查工作又會十分巨大,那麼,差別化的稅率該如何制定呢?參考標準又是什麼呢?

三、核查成本高,作弊成本低?

徵收空置房稅收實施困難,因為監督核查房屋空置的成本很高,作弊的渠道多,成本很低。目前來看稍有得不償失的感覺。

其實從徵稅環節上看,空置稅屬於持有環節的稅種。總的來說,徵收房產空置稅可以讓房屋發揮更大的價值,徵稅既可以增加住房的持有成本,從而有效的控制房價。徵收房產稅必須做好前期準備,但是按照現在的情況來看,稅到來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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