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野導亂象收費滋事警方刑拘4人,起因遊客拒付“野導”小費

在今年國慶期間,青島海女士帶著一家人參報旅行社的旅遊,去廣西桂林陽朔遊玩,因拒付“野導”費用,而遭到一群人毆打。

海女士說,10月2日,11名年輕人和老年人在陽朔縣龍頭山碼頭下船,他們將聚集在與導遊商定的地方。但就在登岸後,幾名男子將他們包圍起來並說是導遊派人來接的。其中一名男子帶著海女士一家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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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以為是導遊派來的人接我們。”海女士告訴記者,但是海女士覺得不對勁。就給導遊打了一個電話,確認了該名男子並不是導遊派來接的,說明該男子是“野導”。

海女士確認了該名男子是“野導”後,決定原路返回原來的碼頭位置與導遊回合,此時“野導”攔著海女士老公不讓走,並要求給“小費”。海女士拒絕了給錢,“野導”就動手打了她老公,海女士丈夫還手推了下“野導”,而後“野導”叫了10名壯漢,將海女士一家人毆打,並將70多歲的公公也不放過。

就在海女士要報警的時候,“野導”將海女士的手機搶過去後狠狠的摔地上,並把自己的女兒,媽媽痛打一頓;

陽朔縣人民醫院的診斷證明顯示,海女士的父親初步診斷為胸部頭部為、,腹部有軟組織損傷。其餘家庭受傷程度不同。 “家庭醫療費用超過千元,再加上手機維修,花了近萬元。”海女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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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朔縣公安局提供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10月2日13時許,拉客的當地村民蔣某雲與海女士一家發生糾紛和肢體衝突,蔣某雲的朋友黎某強,蔣某弟(在逃)、梁某彬(在逃)、張某龍(在逃)、外號“518”的男子(在逃),對海女士家人進行毆打。

某雲,李默強被判處10天行政拘留,每人罰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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