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基礎不好,照樣可以寫論文!

三年讀博,一年拿去打基礎了?趕緊動筆寫論文去!

每一個博士生一入師門,相信被導師嘮叨的最多的就是“趕緊寫論文”。不過,也有些博士生,都讀了一年了,博二再見面,一問,剛寫了半篇。為啥?“老師,我基礎不好,我是跨專業考上的,此前沒有研究過***法,我得補基礎……”

你基礎不好,照樣可以寫論文!

其實,“基礎不好”,倒真的不是啥稀罕事兒,甚至不僅僅出現在諸如國貿碩士考國際法博士這樣的情形。事實上,除非是某導師的碩士生直接讀了該導師的博士,否則,可以肯定的說,每個博士生考上來,都會面臨基礎不好的問題,即,自己的知識體系無法和導師的知識體系對接。比如,國際公法方向的碩士,跟了個國際知識產權法方向的博導。

或者,更細一點兒,國際貿易法方向的碩士,跟了個國際投資法方向的博導。導師做的你不懂,導師講的你不理解,不是學生基礎不好,難道要怪導師太淵博?因此,也正是因為“基礎不好”太過於普遍,所以,才真的不建議在寶貴的博士三年時間裡,用寶貴的一年時間去專門“打基礎”。

除非,真的是跨一級學科考博,讀了國際私法的博士卻不知道啥是胡伯三原則;讀了民法博士卻連王利明是誰都沒聽說過。(不過,這種神人估計也不會被博導看中,是吧?)那麼,真的發現自己的知識體系與導師的無法對接,咋辦?

首先,“對接”還是必要的,不然畢業論文真沒法寫。

我就曾遇到過跟了商法導師卻非要寫民法論文的實例,結果,博士論文的後半程基本上是自學為主。因此,即便不考慮博導他老人家是不是願意帶一個堅持自己研究方向的學生,就算為了能夠獲得指點,跟導師對接也是勢在必行的。

其次,咋對接?兩條路,讓導師推薦書目、聽導師的課。書不能亂讀,否則太浪費時間。導師讓讀啥必須得讀啥,導師就此方向寫過的論文當然更得精讀。課當然得聽,不論本科生研究生的課都得去聽聽。這也不僅僅是為了“補基礎”,也是因為,搞不好哪節課你的導師興致來了,就會拋下課本談談某問題的最前沿內容。這東西學來了得少走多少彎路?

第三,所謂的“對接”,可別像本文開頭那位博士那樣,真的拿第一年時間去專門讀書,這無疑是把博士當成本科讀了。那麼,讀書時應當做點啥?

其一,學習寫作。比如,讀完一本書,寫個書評;讀完十篇論文,寫個文獻綜述。寫完之後拿給導師看看,不僅能證明你很勤奮讓導師放心,也能讓導師就寫作方法給點意見。第一年書讀完了,也學會寫論文了,多划算?

其二,以輸出帶動輸入。一本接一本的讀書多無聊?讀多了還像熊瞎子掰棒子,讀了後面忘了前面。因此,更高效的方式,是先跟導師要一個題目(比如聽到導師上課談某個熱點問題,你趕緊湊上去問問導師能不能寫),圍繞這個題目去讀書去研究。這樣做的好處是,往往研究一個前沿問題,能帶動一大片基礎知識。

你基礎不好,照樣可以寫論文!


下面,我來舉個例子,模擬一下整個進程。2017年,歐盟通過了反傾銷調查新條例。導師在課上講到了這個條例,提到條例對中國入世議定書第15條相關問題進行了重新處理。

於是,你去問導師:老師,這個可以寫論文嗎?

導師:當然可以啊!

於是,對貿易救濟一竅不通的你,首先,去讀了一本貿易救濟的教材,弄懂了反傾銷的一般做法。(此處出產讀書筆記十頁)然後,去讀了幾篇關於中國入世的論文,搞明白了“第15條”是咋回事。(此處出產文獻綜述一篇)隨後,閱讀了歐盟2017年新條例,就其中幾個新概念搜尋了相關案例,清楚了這個條例是如何針對中國的。

然後,你去寫了一篇文章,對該條例進行了評述,拿給導師看。導師很高興,建議你修改後投給某雜誌。

最後,你又去看了美國對華反傾銷的一個最新案例,驚喜地發現,你已經能夠明白,這個案例為啥違反WTO規則了!

你再也不是“基礎不好”了!

你基礎不好,照樣可以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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