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劉貴祥:巡回法庭有效緩解信訪壓力

視頻:劉貴祥:2015年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結案率達90%以上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北京3月10日電(記者 馬學玲)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第一巡回法庭庭長劉貴祥日前接受中新網(微信公眾號:cns2012)記者採訪時表示,設立一年多來,巡回法庭就地化解矛盾的功能得以發揮,有效解決了信訪問題,極大減輕了首都的信訪壓力。

審案效率如何?

——去年審理843起案件,結案率超90%

2015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廣東省深圳市掛牌成立,迄今運行已超一年時間。

劉貴祥透露,2015年共審理了843起案件,結案率在90%以上,基本高效率完成了審判任務。

從案件構成上來說,二審案件佔的比例較小,主要是申請再審案件。

從案件類型上來說,行政案件佔的比例較大,另外就是民商事案件,還有少部分刑事申訴案件。

最高法院劉貴祥:巡回法庭有效緩解信訪壓力

資料圖:2015年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胡春華,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深圳出席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揭牌儀式。 中新社發 鍾欣 攝

運行成果怎樣?

——解決“主客場”問題,破除審判程序中的行政化因素

“設立一年多來,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達到了預期的效果和目的。”劉貴祥表示,主要有效發揮了兩個功能,一是最高法院機關工作重心下移,二是就地化解糾紛、解決矛盾。

劉貴祥說,同時,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功能也得到了發揮,解決了“主客場”的問題。

除了上述功能,最高法巡回法庭還具有解決訴訟中出現的“主客場”現象的功能,消除當事人在“客場”打官司的各種顧慮,包括不平衡、不放心的這種心理,讓人民群眾在這一方面就能感受到公平正義。“經過一年多的審判實踐,也充分證明了這一點。我非常負責任的說,到目前為止,沒有一件案子,有任何政府或有關部門提出干預性意見,甚至從未有人過問過一件案子。”劉貴祥說。

作為最高法院改革的一塊“試驗田”,最高法巡回法庭能否破除司法行政化,也頗受外界關注。

劉貴祥表示,在巡回法庭,“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得到了徹底貫徹實施,除庭長、副庭長參與合議庭擔任審判長外,無一例外都由承辦法官當審判長,合議庭獨立行使審判權,審判長簽發案件,“去年我只簽發了12件案子,都是因為我承辦案件或參與合議庭擔任審判長”。

劉貴祥指出,最高法巡回法庭踐行新的審判權運行機制,完全解決了審判環節的行政化問題,這在全國也是非常有推廣價值的。

最高法院劉貴祥:巡回法庭有效緩解信訪壓力

資料圖:2015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掛牌。首任9名巡回法庭法官、3名庭長和1名廉政監督員舉行了向憲法宣誓儀式。 中新社發 鍾欣 攝

涉訴信訪有何變化?

——有效解決信訪問題,極大減輕首都信訪壓力

擔任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庭長一年多時間,讓劉貴祥印象較為深刻的是,巡回法庭有效就地化解糾紛、解決矛盾。

“這方面的案例應該說是不勝枚舉,首先是有效解決了信訪的問題。”劉貴祥透露,起初為每天幾百人,現在下降到每天20至40人,信訪量穩中有降。

劉貴祥強調,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管轄的廣東、廣西、海南三省區的進京訪基本上得到了有效解決,這極大減輕了首都的信訪壓力。

當被問及是如何做到這一點時,劉貴祥用“因地制宜”四個字概括,他說,“根據當地的情況,我們在吸收最高法院本部取得的信訪經驗的基礎上,堅持了兩點,一是有錯必糾,二是依法糾錯。”

“我們要求接訪人員接談時,以足夠的耐心問清情況,釋明法律問題,讓當事人心服口服。如果不該我們這受理的,就給他指出合法合理的救濟途徑,這樣他就不再重複來了。”

劉貴祥透露,此外還採取了一些特殊措施,就是在接訪過程中,對明顯存在法律適用錯誤或事實認定錯誤的案件進行提審,直接改判,這也消化了相當一部分案件。

最高法院劉貴祥:巡回法庭有效緩解信訪壓力

資料圖:2015年3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首次開庭審案。 鄭小紅 攝

外界評價如何?

——“說到巡回法庭,有一種清風撲面的感覺”

運行一年多,外界對最高法巡回法庭的評價如何?

“到目前為止,我所聽到的,我認為都是比較正面的評價,尤其從媒體上所看到的,基本上是給予了比較高的正面評價。”

劉貴祥說,自己所接觸到的基層老百姓,比如一些信訪群眾,他們對巡回法庭的司法為民、規範操作、親民作風,都是深有感受,也表示滿意。

此外,從接訪辦案的意見回饋來看,基本上都是按“滿意”給予評價的。

劉貴祥援引一名多次赴最高法巡回法庭調研的全國人大代表的話說,“說到巡回法庭,有一種清風撲面的感覺。”

“當然,我們要做的工作還很多,與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差距,要加倍努力。”劉貴祥說。

面臨哪些較大困難?

——跨行政區域案件較少

目前,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面臨哪些較大困難?

劉貴祥表示,巡回法庭主要是要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但從去年的受案情況看,這方面案件的比例並不是太高。

“這主要是由於級別管轄的問題。”他分析稱,比如,廣東的案件量非常大,所以當地要把一些案件按照標的額劃分,其中多數案件在基層法院,少部分在中級法院,那麼二審時到高級法院的就相對較少,而到最高法巡回法庭的就更少。

“所以,如何有效發揮審理跨行政區域案件的作用,解決人們常說的‘主客場’的問題,還需要在巡回法庭的二審案件管轄制度上有所探索。”劉貴祥分析。

在劉貴祥看來,是可以研究探索實施二審案件的特殊的管轄規定的。比如,跨省級行政區劃的案件,是不是可以考慮由中級法院一審後,當事人直接向最高法巡回法庭上訴;對一些法律適用標準不統一、涉及新類型的案件,或者對全國有較大影響力的法律適用方面問題的案件,是不是可以採取提級管轄的方式,這樣可以更好發揮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功能。

最高法院劉貴祥:巡回法庭有效緩解信訪壓力

資料圖:2015年3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首次開庭審案。 鄭小紅 攝

今年有啥改革?

——要創新和探索二審案件的管轄制度

“作為最高法院改革的一塊‘試驗田’,巡回法庭今年將加大力度推進一些改革措施。”

劉貴祥透露,今年工作的一個重中之重,就是要創新和探索二審案件的管轄制度。通過改革二審案件的管轄制度,充分發揮巡回法庭審理跨行政區域案件的作用。

在建立和律師良性互動關係方面,還會進行更深入探索。要“開前門、堵後門”,敞開法官和律師的溝通渠道,使當事人及律師沒有與法官私下接觸的動因和必要,創造律師將注意力集中在收集證據、提供代理意見、參加庭審上的制度機制,而不必要也不願意做法律程序之外的不當動作。同時,義無反顧地深化律師志願者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律師在化解矛盾、解決糾紛方面的作用。

劉貴祥進一步透露,將使巡回法庭與法學院校的合作機制化,吸收在校生到巡回法庭實習,通過司法實踐增強他們的實務操作能力,增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認同感。

“作為巡回法庭的法官,我們要種好這塊‘試驗田’,為相關方面的司法改革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劉貴祥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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