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檢察四十年」張樹海:湖南20年前就有了檢察長親自辦案的實踐

「湖湘检察四十年」张树海:湖南20年前就有了检察长亲自办案的实践

「湖湘检察四十年」张树海:湖南20年前就有了检察长亲自办案的实践

人物檔案】張樹海,河北省秦皇島市人,1933年10月出生,1993年-1998年任湖南省檢察院檢察長。

1997年3月21日,湖南省“四大家”領導特意騰出半天時間,接受湖南省檢察院檢察長張樹海的邀請,到湖南省檢察院參加了全國首個“瀆職犯罪偵查局”的掛牌儀式。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思卿、副檢察長陳明樞得到報告後評價道:“這是繼廣東省成立第一個反貪局後又一創舉”,是“湖南敢為天下先”。

張樹海回憶起這件事,“成立瀆偵局的想法源於1996年刑法修正案草案的公佈。我們研究草案發現,瀆職犯罪增加了20多種罪名。刑法加大了對瀆職犯罪的打擊力度,是否應該考慮專門成立瀆偵局,與反貪局雙拳出擊”。後來,這個想法在湖南省檢察院黨組會上討論達成一致,向湖南省委報告也獲得批准。就這樣,瀆偵局(後來的反瀆局)正式踏上歷史舞臺。

記者:瀆偵局的成立,其實反映了1997年前後,檢察機關反腐敗的力度是非常大的,對嗎?

張樹海:

剛接任湖南省檢察院檢察長的時候,我覺得湖南省檢察機關辦案有兩個問題,一是查辦大要案力度不夠,另一個是省院基本不辦案,指導下級院辦案比較多。

我上任後,在湖南省各級檢察院考察。到了長沙縣檢察院,檢察長李彪慧提出,反貪要“挖坎擒蛇打”,這是湖南的一句方言,意思是從田坎上把蛇挖出來打掉,放到辦案上面就是告訴大家不能等案子上門,要主動尋找線索,查辦案件。我也贊成他的看法,於是在全省推廣“挖坎擒蛇打”。後來,湖南省檢察院也根據舉報,辦了許多大案。

記者:能不能回憶介紹一個省院辦的案子?

張樹海:好。我親自辦過一起湖南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德元(正廳級)的案子。這起案件是1995年經省委批准立案,進行查辦,1996年判決的,涉案16人,8人為處級以上幹部,最後認定張德元直接受賄220萬元,其養子張曉丹受賄159萬元,其妻子也受賄11萬元,張德元還代表信託公司以省政府的名義投資馬來西亞的房地產,損失了幾十萬美元。這筆錢放在現在來說都是不小的金額,更別說在上世紀90年代的中國,稱得上是鉅額資產。

「湖湘检察四十年」张树海:湖南20年前就有了检察长亲自办案的实践

我全程參與了這起案件的指導、謀劃,甚至一些偵查活動也是我去執行的,比如審訊張曉丹、找涉案人談話、去吉隆坡取證等。負責一線辦案的是當時的反貪局副局長、現在的湖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盧樂雲。因為張德元是湖南省正廳級幹部中比較有影響的,我當時調侃說,辦這個案件要有摘烏紗帽的準備,一旦辦錯了咱們就下臺。

案件從頭說起。1995年,湖南省檢察院接到線索,在深圳工作的張德元女兒張某有行受賄的犯罪嫌疑。我們研究線索後決定立刻傳訊,辦案人員到了深圳後,發現其已經離開。我們通過技偵手段,調取了通訊記錄(當時的技術只能知道與其通訊的電話號碼),竟然是一名司法系統的人員通風報信的。隨後,我親自組織控制了那名司法人員。

張某到案時,我們已經掌握了其兄張曉丹的犯罪線索,於是部署了進一步的抓捕行動。張曉丹躲到湘西一位老幹部家中,我們採取欲擒故縱的策略,故意放鬆監視,張曉丹偷偷溜出來,逃往懷化,我們在懷化的火車上將其抓捕,後來送到瀏陽羈押了起來。張曉丹到案正值春節假期,我親自去審訊了他。

後續我們一步步查實了張德元、張曉丹等人的犯罪事實,起訴後法院以受賄罪判決張德元死刑、張曉丹無期徒刑,其他涉案犯罪人員也一一作出處理。

張德元案是建國後湖南省歷史上第一個被執行死刑的廳級官員。開庭之前,我還向湖南省高級法院院長詹順初提議一同出庭張德元案,後來因為種種原因未能實現。

記者:現在各地也開始提倡“兩長”帶頭辦案,而你在20年前就開始實踐了?

張樹海:我認為這是一種好的趨勢,省級院應該辦案,檢察長也應該辦案。檢察長帶頭辦案,便於檢察長了解辦案實務中的困難,也可以自然形成一種辦案氛圍,打消辦案人員的畏難情緒和思想顧慮。

後來,湖南省檢察院又辦理了一起大案,漣源鋼鐵廠原黨委書記、廠長宋煥威(正廳級)貪汙、受賄案。該案涉及國有資產損失上千萬元,被稱為“鋼鐵大王”的宋煥威自己貪汙數百萬元。那時也提倡“反腐為經濟建設保駕護航”,我們在查辦案件後,為鋼鐵廠了挽回500多萬元經濟損失,後來在漣源鋼鐵廠開了一場職工大會,當場將收繳的500多萬元退回廠裡,支持鋼鐵廠建設,獲得了職工的讚譽。

通過幾年的努力,湖南省檢察機關查辦大要案的比率大概提升到50%-60%,1995年,省檢察院在省博物館舉辦了全國首次懲治貪汙賄賂成果展覽,時任省委書記王茂林、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文元等領導親自參展,並完全向群眾開放。

「湖湘检察四十年」张树海:湖南20年前就有了检察长亲自办案的实践

記者:反腐力度的加大必然會給檢察工作開展帶來更大的壓力,如何頂住辦案壓力、保護檢察干部呢?

張樹海:身邊確實發生過檢察干部受報復打擊的情況。當時有一名檢察官在基層院,因為查辦了該縣委某領導的一名親戚的案件,遭遇打擊報復,找理由要調動他到供銷社去工作。我們派人調查後,認為情況屬實,報告省委,省委指示與該縣所在的地級市市委配合進行調查,確有此事。我便建議按程序將這名幹部調到另外一個基層院當院領導,後來又調到省院工作。

作為省院的領導,大部分時候不能親自帶幹部辦案,所以一定要有擔當精神,保護依法辦案的檢察官,不能讓他們受傷害,不然就沒人辦案了。我個人得失事小,湖南省檢察機關的發展、湖南法治的進步事大。我覺得要有這種敢想敢做的勇氣和擔當。

記者:但是你生活中似乎更加平和,別人介紹你是一名書法家?

張樹海:

那是離休以後的事了,我是一名書法愛好者。2002年,我正式離休,開始拾起書法的愛好。湖南省政法系統書畫詩詞展覽已連續舉辦27年,是我發起的,原來還擔任湖南省湖湘名人書畫館館長,館員以湖南省內的廳局級幹部為主。現在正值檢察機關恢復重建40週年,我寫了一副字送給湖南省檢察院,“不忘初心,踐行使命;任重道遠,砥礪前進”,這幾個字是我內心最真實的表達。

「湖湘检察四十年」张树海:湖南20年前就有了检察长亲自办案的实践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