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孤寡老人去世,資產收歸國家所有是否合情?

農村孤寡老人去世,資產收歸國家所有是否合情?

孤寡老人去世後,遺產無人繼承怎麼辦?近日,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審判了議題關於孤寡老人遺產的案子。案中1932年出生的徐佔武老人,早年離婚,且無兒無女,一直住在劉家橋社區的集體宿舍,自2003年4月7日,劉家橋社區一直派人照顧看護徐佔武老人,並多次幫他尋找和聯繫其親屬,但都沒有找到。2016年8月,老人因病去世,街道管站為其辦理完喪葬事宜後發現老人還有18萬餘元的銀行存款。該如何處理這筆錢呢?

農村孤寡老人去世,資產收歸國家所有是否合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32條規定,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按照法律要求,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於2017年8月21日,在《人民法院報》發佈了無主財產認領公告,在公告期限的一年時間內,卻無人認領涉案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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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22日公示期滿一年,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最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作出因審判決,徐佔武的18萬餘元遺產。扣除303元公告費用後,餘款均判決為無主財產收歸國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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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樣的判決真的合適嗎?法律不外乎人情,孤寡老人無人照看,餓死病死家中的事件近期頻頻出現,並引起網友熱議。老人年邁,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的是國家和社會的幫助與關懷。根據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31條規定。

農村孤寡老人去世,資產收歸國家所有是否合情?

國家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基本生活,醫療,居住或者其他救助,但是,季全坤老齡辦測算,到2020年,我國的孤寡老人將達到1.18億,這麼龐大的孤寡老人數量實在令人吃驚。那麼由誰來贍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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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國家越來越重視孤寡老人,可小編所在的小區裡就住著幾十位孤寡老人,每次在小區裡看到那些老人獨自坐在樹下緩緩挪動,那帶輪子的凳子時,小編就感覺陣陣的心酸。如果能妥善使用孤瓜老人的遺產成立專項基金,專門救助孤寡老人,幫助系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改善生活狀況,增加他們對生活的信心,不僅能好鋼用在刀刃上,還能夠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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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的孤寡老人建立相關檔案,隨時能夠關注他們的日常生活,身體健康,為老人提供安全服務生活服務,精神慰藉服務等等。生活需求。而且這筆款項可以採用專款專用的原則,透明管理,接受社會公開監督,只許用於孤寡老人的生活照料,醫療費用等,不能他用。這樣也能給國家減輕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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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覺得像這樣的專項基金有沒有必要成立呢?好啦,咱們今天就說到這兒吧歡迎您關注百姓號三農,關注民生,聚焦三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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