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武漢:出臺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工作暫行辦法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武漢:出臺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暫行辦法

近日,為加強和規範全市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促進紀檢監察干部依紀依法履行職責,建設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武漢市紀委監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和湖北省紀委監委有關意見,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出臺了《武漢市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暫行辦法》。

《辦法》明確了建立市紀委監委主要領導負總責,領導班子成員分工負責,內設機構和派駐機構具體負責,幹部監督機構專職負責的內部監督責任體系;界定了市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六項主要職責,加強對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及紀檢監察干部遵守和執行黨章以及其他黨內法規,貫徹執行上級決議決定和工作部署,查處違紀違法問題線索,以及紀檢監察干部選拔任用等各環節監督力度,織密管人、管權、管事的制度籠子;並通過規定市級監督對象,強調監督範圍的全覆蓋,確保監督無禁區、無盲區。

《辦法》還提出了紀檢監察干部監督的方式:辦理信訪舉報;開展談話提醒;立案審查調查;加強日常監督;強化八小時外監督;聯合開展專項監督;接受外部監督;提出工作建議等。

針對如何將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到紀檢監察隊伍自身建設中,《辦法》特別強調責任追究制度:對落實紀檢監察干部監督職責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市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已於2019年1月1日正式生效,《辦法》的發佈,將進一步完善紀檢監察機構內控機制建設,全面加強自我監督管理,用嚴格監督淬鍊過硬隊伍,用嚴格監督防止“燈下黑”,用嚴格監督回應社會上“誰來監督紀委”的關切,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不被濫用,懲惡揚善的利劍永不蒙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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