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違法與刑法的區別

一般違法和違反刑法,即違反與犯罪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繫的兩個概念。凡是不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

犯罪是違法行為的一種,但是犯罪又具有本身的特點,必須符合我國《刑法》關於犯罪的規定,具備以下特徵:

第一,犯罪是具有嚴重危害社會性的行為。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質的特徵。(更多法律諮詢請至頂泰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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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犯罪是一種觸犯刑法的行為。刑事違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標誌。第三,犯罪必須是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

兩者的區別:

1、社會危害性大小不同。犯罪不一般違法社會危害性要大。

2、觸犯的法律類型不同。從客觀方面來看,構成犯罪要求行為人所實施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的有關規定;違法則是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等關於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的行為。(更多法律諮詢請至頂泰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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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認定的機關不同。是否構成犯罪必須由人民法院通過審判的方式進行認定,其他任何機關和個人無權決定他人是否構成犯罪.是否構成違法則可以由公安、工商、稅務等等一切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機關加以認定。

4、法律後果不同。被認定為犯罪,可能被判處刑罰,而違為則接受行政處罰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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