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這麼高 “土地”說不能怨我

房價這麼高 “土地”說不能怨我

傳統的會計學認為:商品價格=商品的成本+合理的利潤。

你要想想,如果我們在會計課上學到的這個原理是正確的話,那是不是成本越低價格就越低呢? 假如有一天你在路上撿到了一塊金條,你會不會10塊錢把它賣了呢?因為對你來說,撿來的金條沒有成本,賣10塊錢就可以賺10塊錢了。你當然不會這麼傻,給你100塊你也不會賣,你肯定會按照市場價把它賣出去的,最聰明的辦法是拿去拍賣,誰出的價格最高,賣給誰。

那金條的價格是不是由成本決定的呢?當然不是。是由需求決定的。我們的房價是不是由土地價格決定的呢?當然也不是,也是由需求決定的。

有人會說,政府如果降低土地的價格,房價一定會降低。好吧,我們舉例,假如政府土地免費給開發商,能不能改變什麼呢?答案是不能。開放商拿到了免費的土地,就像你撿到金條一樣,也會按照市場價出售房子的。免費的土地給誰不給誰呢?當然是誰給的好處多就給誰。開放商爭來爭去,到最後房價還是會在一個合理的位置,開放商賺取合理的利潤。唯一不一樣的地方是,錢從國庫變到了官員的口袋裡。

所以你明白了吧,是房價推高了土地價格,不是土地價格推高了房價。

(下期:需求才是高房價的推手)

房價這麼高 “土地”說不能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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